[发明专利]广告投放方法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710071171.7 | 申请日: | 2017-02-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6897900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27 |
发明(设计)人: | 刘振华;崔继峰;周玉增;潘柏宇;谢菲 | 申请(专利权)人: | 合一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 |
地址: | 100080 北京市海淀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广告 投放 方法 装置 | ||
1.一种广告投放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获取到用户发出的广告投放请求的情况下,获取所述广告投放请求对应的广告视频的标识;
获取所述广告投放请求对应的正片视频的标识;
将所述正片视频的标识与所述广告视频的标识进行关联,生成第一视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述正片视频的标识与所述广告视频的标识进行关联,包括:
在所述正片视频的标识后拼接所述广告视频的标识,以将所述广告视频设置为所述正片视频的后贴广告视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述正片视频的标识与所述广告视频的标识进行关联,包括:
在所述广告视频的标识后拼接所述正片视频的标识,以将所述广告视频设置为所述正片视频的前贴广告视频。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述正片视频的标识与所述广告视频的标识进行关联,生成第一视频,包括:
将所述正片视频与所述广告视频的时间长度之和确定为所述第一视频的时间长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根据所述用户从所述用户对应的广告库中选择的广告视频,生成所述广告投放请求。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以下任意一项确定为所述广告投放请求对应的正片视频:
所述用户上传的所有正片视频;
所述用户从上传的正片视频中选择的正片视频;
所述用户上传的所有正片视频中满足第一条件的正片视频。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条件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所述正片视频与所述广告视频的视频画面比例相同;
所述正片视频为公开的正片视频;
所述正片视频仅包含一种语言版本;
所述正片视频不为实时消息传输协议RTMP视频。
8.一种广告投放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获取模块,用于在获取到用户发出的广告投放请求的情况下,获取所述广告投放请求对应的广告视频的标识;
第二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广告投放请求对应的正片视频的标识;
第一生成模块,用于将所述正片视频的标识与所述广告视频的标识进行关联,生成第一视频。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生成模块包括:
第一拼接子模块,用于在所述正片视频的标识后拼接所述广告视频的标识,以将所述广告视频设置为所述正片视频的后贴广告视频。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生成模块包括:
第二拼接子模块,用于在所述广告视频的标识后拼接所述正片视频的标识,以将所述广告视频设置为所述正片视频的前贴广告视频。
11.根据权利要求8至10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生成模块包括:
确定子模块,用于将所述正片视频与所述广告视频的时间长度之和确定为所述第一视频的时间长度。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二生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用户从所述用户对应的广告库中选择的广告视频,生成所述广告投放请求。
13.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确定模块,用于将以下任意一项确定为所述广告投放请求对应的正片视频:
所述用户上传的所有正片视频;
所述用户从上传的正片视频中选择的正片视频;
所述用户上传的所有正片视频中满足第一条件的正片视频。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条件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所述正片视频与所述广告视频的视频画面比例相同;
所述正片视频为公开的正片视频;
所述正片视频仅包含一种语言版本;
所述正片视频不为RTMP视频。
15.一种广告投放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处理器;
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
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
在获取到用户发出的广告投放请求的情况下,获取所述广告投放请求对应的广告视频的标识;
获取所述广告投放请求对应的正片视频的标识;
将所述正片视频的标识与所述广告视频的标识进行关联,生成第一视频。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合一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未经合一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071171.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