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710085737.1 | 申请日: | 2017-02-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54220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9-10 |
发明(设计)人: | 田中宏幸;福田基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京瓷办公信息系统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9F9/30 | 分类号: | G09F9/30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90 | 代理人: | 周善来;王维玉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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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设备 | ||
1.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子设备包括:
装置主体,具有第一侧面、第二侧面和第三侧面,所述第二侧面和第三侧面以与所述第一侧面相邻并夹着所述第一侧面的方式配置;
显示面板,设置于所述第一侧面,能够在水平方向上转动;以及
动作机构,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至少从所述第二侧面露出,并且使所述显示面板转动,
通过从所述第二侧面侧操作所述动作机构,所述显示面板以朝向所述第二侧面侧的方式转动,并且所述显示面板的所述第三侧面侧的部分朝向比所述第一侧面更靠外侧突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动作机构也从所述第三侧面露出,
通过从所述第三侧面侧操作所述动作机构,所述显示面板以朝向所述第三侧面侧的方式转动,并且所述显示面板的所述第二侧面侧的部分朝向比所述第一侧面更靠外侧突出。
3.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限制部,所述限制部限制所述显示面板的转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限制部由弹性构件构成,所述弹性构件对所述显示面板施加朝向与转动方向相反的方向的作用力。
5.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保持构件,所述保持构件保持所述显示面板的背面,并且与所述动作机构卡合,
在所述保持构件设置有保持部,所述保持部保持所述保持构件和所述动作机构的卡合状态。
6.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显示面板配置为与所述第一侧面平行的状态下,所述动作机构的所述第二侧面侧的端面配置为与所述第二侧面在同一平面上或者比所述第二侧面更靠内侧。
7.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显示面板配置为与所述第一侧面平行的状态下,所述显示面板配置为与所述第一侧面在同一平面上或者比所述第一侧面更靠内侧。
8.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当通过从所述第二侧面侧操作所述动作机构而使所述显示面板的所述第三侧面侧的部分朝向比所述第一侧面更靠外侧突出时,针对用户的通知显示显示于所述显示面板的所述第三侧面侧的部分。
9.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侧面是所述装置主体的前侧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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