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植物水处理剂在审
申请号: | 201710107288.6 | 申请日: | 2017-0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6976918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7-25 |
发明(设计)人: | 龚水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牧山九龙矿泉水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2F1/00 | 分类号: | C02F1/00;C02F1/50;C02F1/68;C02F1/52;A01N65/06;A01P3/00;A01P13/00;A01P7/04 |
代理公司: | 成都华风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51223 | 代理人: | 杜朗宇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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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植物 水处理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饮用水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植物水处理剂。
背景技术
近些年来污染越来越严重,饮用水的净化现在已经是一个全世界共同关注的课题。在发展中国家,饮用水的质量通常得不到保障。纯净水越来越多的进入千家万户。但是纯净水水源也存在一定的污染问题,在制备前期往往需要进行处理。未经过初步处理的水直接进行纯净水制备会导致纯净设备压力过大,造成废水量提升,从而导致成本提升。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提出了一种植物水处理剂,用于处理纯净水前期处理。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植物水处理剂,其原料按重量份计为:淀粉10~20份、辣木提取物15~30份、松针提取物15~20份、柏树提取物15~20份、薄荷提取物10~20份、牡丹鲜叶提取物10~20份。
作为优选,一种植物水处理剂,其原料按重量份计为:淀粉16份、辣木提取物24份、松针提取物18份、柏树提取物18份、薄荷提取物15份、牡丹鲜叶提取物15份。
作为优选,按重量份计,淀粉:辣木提取物=2:3。
作为优选,按重量份计,柏树提取物:松针提取物=1:1。
作为优选,按重量份计,薄荷提取物:牡丹鲜叶提取物=1:1。
进一步,每吨水使用所述植物水处理剂为60~120g。
本申请采用淀粉、辣木提取物与辣木提取物共同作用,起到絮凝作用;松针提取物与柏树提取物共同作用可以有效杀菌、灭藻、除虫;薄荷提取物与牡丹鲜叶提取物共同作用可以有效除臭,同时提升水中有益物质含量,使水具有一定的抗氧化等功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实施例1:一种植物水处理剂,其原料按重量份计为:淀粉16份、辣木提取物24份、松针提取物18份、柏树提取物18份、薄荷提取物15份、牡丹鲜叶提取物15份。每吨水使用所述植物水处理剂为60~120g。
实施例2:一种植物水处理剂,其原料按重量份计为:淀粉10份、辣木提取物15份、松针提取物20份、柏树提取物20份、薄荷提取物10份、牡丹鲜叶提取物10份。每吨水使用所述植物水处理剂为60~120g。
实施例3:一种植物水处理剂,其原料按重量份计为:淀粉20份、辣木提取物30份、松针提取物15份、柏树提取物15份、薄荷提取物20份、牡丹鲜叶提取物20份。每吨水使用所述植物水处理剂为60~120g。
实施例4:一种植物水处理剂,其原料按重量份计为:淀粉10份、辣木提取物30份、松针提取物15份、柏树提取物20份、薄荷提取物20份、牡丹鲜叶提取物10份。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内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等,均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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