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实名认证方法、装置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710108887.X | 申请日: | 2017-0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6603584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4-26 |
发明(设计)人: | 温智超;朱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29/06 | 分类号: | H04L29/06;G06Q40/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27 | 代理人: | 罗满 |
地址: | 310053 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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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实名 认证 方法 装置 系统 | ||
1.一种实名认证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目标用户的个人身份信息;
利用税局金税三期系统数据库中存储的个人纳税信息对所述个人身份信息进行验证;
若验证成功,则将所述目标用户输入的第一纳税信息,与所述税局金税三期系统数据库中存储的所述目标用户的第二纳税信息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则判定所述目标用户通过实名认证;
其中,纳税信息包括所得项目信息、已缴税额信息以及任职受雇单位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实名认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若验证成功,则将所述目标用户输入的第一纳税信息,与所述税局金税三期系统数据库中存储的所述目标用户的第二纳税信息进行匹配,包括:
若所述税局金税三期系统数据库中,存在与所述个人身份信息中的姓名信息、身份证件类型信息以及身份证件号码信息均相同的用户,则将所述目标用户输入的第一纳税信息,与所述税局金税三期系统数据库中存储的所述目标用户的第二纳税信息进行匹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实名认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目标用户输入的第一纳税信息,与所述税局金税三期系统数据库中存储的所述目标用户的第二纳税信息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则判定所述目标用户通过实名认证,包括:
判断所述第一纳税信息中的项目信息及已缴税额信息,与所述税局金税三期系统数据库中存储的,所述目标用户在预定时间段内的任意一笔税额的项目信息及已缴税额信息是否一致;
若一致,则判断所述第一纳税信息中的任职受雇单位信息,与所述税局金税三期系统数据库中存储所述目标用户的任职受雇单位信息是否一致;
若一致,则判定所述目标用户通过实名认证。
4.一种实名认证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个人身份信息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目标用户的个人身份信息;
个人身份信息验证模块,用于利用税局金税三期系统数据库中存储的个人纳税信息对所述个人身份信息进行验证;
纳税信息匹配模块,用于在所述个人身份信息验证成功后,将所述目标用户输入的第一纳税信息,与所述税局金税三期系统数据库中存储的所述目标用户的第二纳税信息进行匹配;其中,纳税信息包括所得项目信息、已缴税额信息以及任职受雇单位信息;
实名认证判定模块,用于在匹配成功后,判定所述目标用户通过实名认证。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实名认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个人身份信息验证模块,包括:
个人身份信息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税局金税三期系统数据库中,是否存在与所述个人身份信息中的姓名信息、身份证件类型信息以及身份证件号码信息均相同的用户;
若存在,则通过所述纳税信息匹配模块,将所述目标用户输入的第一纳税信息,与所述税局金税三期系统数据库中存储的所述目标用户的第二纳税信息进行匹配。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实名认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纳税信息匹配模块包括:
第一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第一纳税信息中的项目信息及已缴税额信息,与所述税局金税三期系统数据库中存储的,所述目标用户在预定时间段内的任意一笔税额的项目信息及已缴税额信息是否一致,若一致,则触发第二判断单元;
所述第二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第一纳税信息中的任职受雇单位信息,与所述税局金税三期系统数据库中存储所述目标用户的任职受雇单位信息是否一致;若一致,则触发所述实名认证判定模块判定所述目标用户通过实名认证。
7.一种实名认证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4-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实名认证装置,以及税局金税三期系统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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