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卸妆啫喱及其制备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0119744.9 | 申请日: | 2017-03-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6902029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30 |
发明(设计)人: | 崔巍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创元化妆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9789 | 分类号: | A61K8/9789;A61K8/9717;A61K8/96;A61K8/86;A61K8/73;A61K8/64;A61K8/55;A61K8/39;A61K8/34;A61Q1/14;A61Q19/10 |
代理公司: | 北京维正专利代理有限公司11508 | 代理人: | 郑博文 |
地址: | 201400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卸妆 啫喱 及其 制备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化妆品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它涉及一种卸妆啫喱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化妆品技术的发展,化妆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面部化妆后,如果不清除彻底,残留的化妆品会引起面部皮肤的毛孔阻塞,导致皮肤油脂水油分泌失调,从而引起痤疮、粉刺和黑头等令人困扰的肌肤问题。同时,化妆品的残留对肌肤的伤害很大,如果不能及时清理干净,会随着毛孔的呼吸,进入毛囊中,形成囊肿的问题,长期存在与皮肤表层中便很难再清理出去,所以,皮肤的卸妆环节十分重要,卸妆产品的选择这时便显得尤为重要了。
现有的卸妆类化妆品,主要以卸妆水或卸妆油等产品为主。卸妆油,通常是由油酯和水包油乳化剂混合而成的油状可流动液体。卸妆油先利用油酯之间相似相溶的特性,溶解彩妆内含的油溶性成膜剂和颜料间的油脂,以及人体皮肤分泌的油脂,通过按摩的动作帮助彩妆中的颜料从皮肤上移除并混合在卸妆油中,按摩结束后使用水清洗脸部时,卸妆油中含有的水包油乳化剂,能在遇到水的时候,无需揉搓、擦洗等机械力作用,即能迅速自发乳化形成极易在水中分散的流动性很强的水包油乳液,从而将脸部残留的卸妆油中的油酯,彩妆含有的油脂和颜料,人体皮肤分泌的油脂一并分散在清洗水中并被移除,这样就起到了卸妆和清洁的作用。而卸妆水的质地都比较清爽,有边滋润、边卸妆的感觉,卸妆水安全,温和,对肌肤刺激性小,适合大面积卸妆。卸妆水是通过产品中的非水溶性成分与皮肤上的污垢结合,达到快速卸妆的目的。
卸妆油虽然具有较好的溶妆能力,但其油腻感较强,冲水能力较差,残留量较大,卸完妆后需使用洗面奶进一步清洁。近年来,免洗卸妆产品在市场上逐渐受到了消费者的青睐,免洗卸妆产品相对传统卸妆油具有更干净、更安全、更方便的特点,其将传统卸妆油“卸+洗”的二元模式,颠覆性的转变为“卸+免洗+功能性修复”的三维立体模式,令皮肤得到更全方位,更方便快捷的保养。因此,开发一种具有多种功效的卸妆产品具有十分广阔的应用前景。近年来,关于如何能有效结合卸妆油和卸妆水各自优点,充分发挥卸妆油卸妆能力强以及卸妆水保湿润肤作用的卸妆产品受到了消费者的普遍青睐,同时也成为科研工作者广泛关注的领域。
因此,需要提出一种新的方案来解决上述问题。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一在于提供一种卸妆效果好、卸妆和洁面同步进行的卸妆啫喱。
为实现上述目的一,本发明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卸妆啫喱,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组分:
油脂1.2-4.8份;
乳化剂3.2-11.4份;
杀菌防腐剂0.1-0.35份;
丁羟甲苯0.01-0.05份;
卡波姆0.1-0.6份;
氨甲基丙二醇0.1-0.6份;
去离子水70-90份;
所述乳化剂包括氢化卵磷脂、PEG-7甘油椰油酸酯、PPG-4-鲸蜡醇聚醚-20,所述氢化卵磷脂、PEG-7甘油椰油酸酯、PPG-4-鲸蜡醇聚醚-20的重量比为(0.1-1):(3-10):(0.1-0.4)。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氢化卵磷脂作为表面活性剂,有亲油的脂肪酸和亲水的磷酸基,能够降低油水界面的界面张力,促进油水的均匀混合,PEG-7甘油椰油酸酯是一种表面活性剂,主要用来做水溶性赋脂剂和润肤剂,也可以做助乳化剂,能够有效清除油性残妆,氢化卵磷脂和PEG-7甘油椰油酸酯复配可加强本申请中卸妆啫喱对水性和油性残妆的卸妆效果,PPG-4-鲸蜡醇聚醚-20作为表面活性剂、可溶化剂,卸妆类产品加入后会较为滑顺,甚至有相当的起泡性,且对一般健康的皮肤温和不刺激,与氢化卵磷脂和PEG-7甘油椰油酸酯结合,能够在卸妆的同时清除皮肤上的污垢,达到卸妆和洁面的效果。
进一步优选为:所述油脂包括甜扁桃油、氢化植物油、辛酸/癸酸甘油三酯,所述甜扁桃油、氢化植物油、辛酸/癸酸甘油三酯的重量比为(0.1-0.4):(0.1-0.4):(1-4)。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创元化妆品有限公司,未经上海创元化妆品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119744.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可调节模高的夹模装置
- 下一篇:一种倾斜式夹模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