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评论信息处理方法、装置、服务器及存储介质有效
申请号: | 201710138655.9 | 申请日: | 2017-03-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73393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24 |
发明(设计)人: | 丁啸龙;牛朋涛;张莹莹 | 申请(专利权)人: |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孟金喆;胡彬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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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评论 信息处理 方法 装置 服务器 存储 介质 | ||
1.一种评论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终端设备上传的直播数据;
确定和所述直播数据对应的目标商家,包括:根据接收直播者上传的目标商家的名称、地址,进行数据查询确定对应的目标商家,或根据接收对目标商家设置的指令确定对应的目标商家;
对所述直播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和所述目标商家相关联的评论信息;
其中,所述终端设备上传的直播数据包括直播终端上传的视频直播数据以及用户终端上传的聊天数据,所述评论信息包括直播者和直播观众对目标商家的评论信息;
所述对所述直播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和所述目标商家相关联的评论信息包括:
对所述视频直播数据中的语音信息进行语音和语义识别,生成对应的语音文本,将所述语音文本和预设标签进行比对,依据比对结果生成和所述目标商家相关联的评论信息;和/或
对所述聊天数据进行语义识别,生成对应的聊天文本,将所述聊天文本和预设标签进行比对,依据比对结果生成和所述目标商家相关联的评论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确定和所述直播数据对应的目标商家后,还包括:
根据终端设备和/或所述目标商家确定直播受众;
将直播通知推送给所述直播受众,以引导所述直播受众加入至直播过程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终端设备和/或所述目标商家确定直播受众包括下述至少一项:
根据终端设备的直播者,确定直播者关注用户和直播者高浏览用户为直播受众;
根据所述目标商家,确定与所述目标商家所处行业、地域和/或企业运营范围相似的关联商家,并确定关联商家的高浏览网民为直播受众;
根据所述目标商家,将所述目标商家,以及与所述目标商家所处行业、地域和/或企业运营范围相似的关联商家,确定为直播受众。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终端设备上传的直播数据包括:
接收直播终端上传的视频直播数据以及用户终端上传的聊天数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所述直播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和所述目标商家相关联的评论信息包括:
对所述视频直播数据中的语音信息进行语音和语义识别,生成对应的语音文本,对所述语音文本中相同的文字信息进行提取,确定为和所述目标商家相关联的评论信息;和/或
对所述聊天数据进行语义识别,生成对应的聊天文本,对所述聊天文本中相同的文字信息进行提取,确定为和所述目标商家相关联的评论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1、4-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接收用户终端上传的聊天数据后,还包括:
依据所述聊天数据确定发送所述聊天数据的账户,如果所述账户满足预设条件,则对所述账户对应的聊天数据进行删除,所述预设条件包括登录地址的数量大于预设地址数量、登录IP的数量大于预设IP数量和账户名称包含预设数量的随机数字中至少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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