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使用焦粉和/或熄焦粉配煤制备高比表面积活性炭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0166618.9 | 申请日: | 2017-03-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8622894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0-09 |
发明(设计)人: | 张英伟;张捷;张新志;孟祥;孙艳锐;殷州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旭阳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1B32/348 | 分类号: | C01B32/348;B01J20/20;B01J20/28;C02F1/28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5 | 代理人: | 张皓;李海明 |
地址: | 100070 北京市丰台区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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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焦粉 熄焦 含碳材料 活化 高比表面积活性炭 活化剂 配煤 碳化 制备 活性炭产品 炼焦副产物 后处理 粒度要求 粉碎机 混合料 重量比 除灰 复配 目筛 酸洗 | ||
1.一种使用焦粉和/或熄焦粉配煤制备活性炭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a)配料:将焦粉和/或熄焦粉、和其他含碳材料及活化剂进行复配;
(b)粉碎:将步骤(a)中得到的混合料粉碎至粉状,粒度要求为70%以上通过120目筛孔;
(c)碳化和活化:将所得的物料在500℃~650℃碳化1~3h,然后在750℃~950℃活化0.5h~4h;
(d)后处理:将活化后物料进行酸洗和/或水洗除灰并干燥,得到活性炭产品,
其中,焦粉和/或熄焦粉和其他含碳材料的总重量与活化剂的重量之比为1:1~6:1;焦粉和/或熄焦粉与其他含碳材料的重量比为1:1~6: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使用焦粉和/或熄焦粉配煤制备活性炭的方法,其中,焦粉和/或熄焦粉和其他含碳材料的总重量与活化剂的重量之比为2:1~5: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使用焦粉和/或熄焦粉配煤制备活性炭的方法,其中,焦粉和/或熄焦粉和其他含碳材料的总重量与活化剂的重量之比为3:1~5: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使用焦粉和/或熄焦粉配煤制备活性炭的方法,其中,焦粉和/或熄焦粉与其他含碳材料的重量比为2:1~3:1。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使用焦粉和/或熄焦粉配煤制备活性炭的方法,其中,所述活化剂选自NaOH、KOH、Na2CO3、NaHCO3、KHCO3、K2CO3、CaCO3或CaO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物。
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使用焦粉和/或熄焦粉配煤制备活性炭的方法,其中,所述其他含碳材料为烟煤、沥青、木质素、粉碳、废酚醛树脂或废聚苯乙烯塑料,或者它们中的两种以上的混合物。
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使用焦粉和/或熄焦粉配煤制备活性炭的方法,其中,在步骤(b)与(c)之间进一步包括如下步骤:
成型:向步骤(b)中得到的物料中加入占焦粉和/或熄焦粉和其他含碳材料总重量3%~5%的焦油、3%~5%的水以及0.01~0.15%的分散剂,混合均匀后并送入设备中挤出成型;和
干燥:将已成型的料条在80℃~90℃下干燥6~12h。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使用焦粉和/或熄焦粉配煤制备活性炭的方法,其中,所述分散剂为选自十二烷基苯磺酸钠、十二烷基磺酸钠、含有5~22个碳的脂肪醇、司班-80和吐温-80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物。
9.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使用焦粉和/或熄焦粉配煤制备活性炭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在步骤(d)之后的如下步骤:
活化剂再生:将水洗后的含活化剂废水蒸发,回收活化剂并重复利用。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使用焦粉和/或熄焦粉配煤制备活性炭的方法,所述活性炭产品为粒状、柱状或者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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