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致动充电盖的机构和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710232300.6 | 申请日: | 2017-04-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7284255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13 |
发明(设计)人: | K·吉森霍纳;D·兰夫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保时捷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K15/05 | 分类号: | B60K15/05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吴鹏;慈戬 |
地址: | 德国斯***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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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充电 机构 方法 | ||
1.一种用于致动充电盖(10)的机构,该充电盖通过四连杆布置结构(14)以如下方式铰接到支撑结构处,使得能够在关闭位置与打开位置之间移动该充电盖(10),其特征在于,用于致动该充电盖(10)的该机构包括推-推元件(20),该推-推元件与弹簧装置(15)组合,该弹簧装置与该四连杆布置结构(14)相关联;其中,所述弹簧装置(15)具有弹簧死点,所述充电盖(10)的死点位置与该弹簧死点相关联,所述充电盖(10)在该死点位置中安排在充电盖的关闭位置与充电盖的打开位置之间,并且通过该弹簧死点实现该四连杆布置结构的杆杆臂的作用反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构,其特征在于,通过所述弹簧装置(15)将所述充电盖(10)预张紧到充电盖的关闭位置和充电盖的打开位置中。
3.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盖(10)从充电盖的关闭位置能够向上枢转到充电盖的打开位置中。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盖(10)在充电盖的打开位置中安排在充电口(6)的上方。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四连杆布置结构(14)包括两个连杆对(31,32),这些连杆对铰接在充电盖(10)的两侧。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盖(10)为电动车辆的充电盖。
7.用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机构来致动充电盖(10)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对该推-推元件(20)施加压力后打开充电盖(10)时,通过推-推元件(20)首先大约一指宽地打开该充电盖,然后手动地进一步打开该充电盖(10)。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进一步打开充电盖(10)时,在克服所述弹簧死点后,通过弹簧装置(15)将充电盖移动至充电盖的打开位置中。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关闭充电盖(10)时首先手动地关闭该充电盖,直到该充电盖(10)在克服该弹簧死点后通过弹簧装置(15)关闭。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盖(10)为电动车辆的充电盖。
11.具有充电盖(10)的电动车辆(1),该充电盖能够用根据权利要求1至6之一所述的机构致动。
12.具有充电盖(10)的电动车辆(1),该充电盖能够用根据权利要求7至10之一所述的方法致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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