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域事件的验证有效
申请号: | 201710296288.5 | 申请日: | 2017-04-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7395779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22 |
发明(设计)人: | 吉米·拉姆;塞达拉姆帕图·莫汉;约翰·凯恩;克里斯蒂·那那普拉加萨姆;张志勃;周晖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菲利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61/3015 | 分类号: | H04L61/3015;H04L61/4511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梁丽超;刘彬 |
地址: | 爱尔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事件 验证 | ||
本发明公开域事件的验证。方法:网络链接提供给域名注册员或注册处操作器,通信网络网络链接由注册人使用;经验证网络接口接收域名注册员或注册处操作器针对域名包括与域名域事件相关关于域名的主张ID的事件请求;经验证网络接口使用链接接收包括注册员或注册处操作器先前提供注册人作为一部分验证处理的注册人主张ID注册人身份信息的注册人验证请求;确认注册人主张ID主张ID匹配;获得注册人验证信息;访问外部验证信息使用验证规则将其比较注册人验证信息判定:注册人验证信息匹配外部验证信息确认资格;注册人验证信息不匹配外部验证信息未确认资格;消息发至注册员或注册处操作器:确认资格发确认域事件消息;未确认资格发拒绝域事件消息。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域名的注册和管理。
背景技术
在当今的互联网呈现和在线社区交互的环境下,域注册资格标准的适当验证是有问题的。公司和个人需要依赖可信在线呈现,具体地,具有共同兴趣的域注册人的在线社区(例如,都属于相同的国际联盟组织)。
需要的是包括确认注册人身份的强制执行信任链的域名注册。此外,认识到,当前的域名注册过程可导致注册人基于伪造联系信息的域名注册。
另外认识到对于适当收集与强制执行信任链一致的注册人信息的必要性,包括被在线社区认可或者以另外方式对在线社区可见的组织数据。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标是提供一种域事件验证的系统和方法以消除或减轻以上提及的缺点中的至少一些。
提供的第一方面是一种系统,该系统提供用于通过通信网络经由验证网络接口来针对已注册的或处于向注册员(registrar)注册过程中的域名验证域名注册人(registrant)的资格的验证处理,该系统包括:计算机处理器,该计算机处理器耦接至存储器以用于实现存储在存储器上的指令以:将网络链接提供给域名的注册处操作器或注册员,通信网络的该网络链接用于验证网络接口以用于由与验证网络接口连接的注册人使用;经由验证网络接口接收来自域名的注册处操作器或注册员的针对域名的事件请求,该事件请求包括与针对域事件的域名相关联的关于域名的主张ID(claim ID);经由验证网络接口使用网络链接接收来自注册人的验证请求,该验证请求包括注册人主张ID和注册人身份信息,该注册人主张ID由注册员或注册处操作器先前提供给注册人作为验证处理的一部分;确认注册人主张ID与主张ID的匹配;获得注册人验证信息;访问外部验证信息并且使用一组验证规则将外部验证信息与注册人验证信息相比较以确定是否有资格:当注册人验证信息与外部验证信息匹配时,确认有资格;或者,当作为所述比较结果,注册人验证信息与外部验证信息不匹配时,确认无资格;以及将如下消息发送至注册员或注册处操作器:如果确认有资格,则发送确认域事件消息;或者,如果确认无资格,则发送拒绝域事件消息。
提供的第二方面是一种方法,该方法用于提供用于通过通信网络经由验证网络接口来针对已注册的或处于向注册员注册过程中的域名验证域名注册人的资格的验证处理。该方法包括:将网络链接提供给域名的注册处操作器或注册员,通信网络的该网络链接用于验证网络接口以用于由与验证网络接口连接的注册人使用;经由验证网络接口接收来自域名的注册处操作器或注册员的针对域名的事件请求,该事件请求包括与针对域事件的域名相关联的关于域名的主张ID;经由验证网络接口使用网络链接接收来自注册人的验证请求,该验证请求包括注册人主张ID和注册人身份信息,该注册人主张ID由注册员或注册处操作器先前提供给注册人作为验证处理的一部分;确认注册人主张ID与主张ID的匹配;获得注册人验证信息;访问外部验证信息并且使用一组验证规则将外部验证信息与注册人验证信息相比较以确定是否有资格:当注册人验证信息与外部验证信息匹配时,确认有资格;或者,当作为所述比较结果,注册人验证信息与外部验证信息不匹配时,确认无资格;以及将如下消息发送至注册员或注册处操作器:如果确认有资格,则发送确认域事件消息;或者,如果确认无资格,则发送拒绝域事件消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阿菲利亚有限公司,未经阿菲利亚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296288.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