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解锁控制方法及相关产品有效
申请号: | 201710300649.9 | 申请日: | 2017-04-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80180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18 |
发明(设计)人: | 张海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21/32 | 分类号: | G06F21/32;G06K9/00;G06F3/0488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熊永强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解锁 控制 方法 相关 产品 | ||
1.一种移动终端,包括应用处理器AP、触控显示屏、指纹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的指纹识别区域位于所述触控显示屏的第一区域,其中,
所述触控显示屏,用于在检测到用户针对所述第一区域的第一触控操作时,并行执行第一操作和第二操作,所述第一操作为通知所述指纹识别装置采集用户的指纹数据,所述第二操作为通知所述AP点亮整个所述触控显示屏;
所述AP,用于点亮整个所述触控显示屏,在所述触控显示屏上显示透明锁屏界面;
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用于采集指纹数据,并将所述指纹数据发送给所述AP;
所述AP,还用于将所述指纹数据与预设在所述移动终端的指纹模板数据进行匹配,并在匹配成功时解除所述透明锁屏界面;
所述触控显示屏,还用于在检测到用户针对第二区域的第二触控操作时,并行执行第三操作和第四操作,所述第三操作为唤醒所述AP、通知所述AP透明化锁屏界面为透明锁屏界面、点亮所述第一区域,所述第四操作为唤醒所述指纹识别装置,所述第二区域为所述触控显示屏中除所述第一区域之外的区域;
所述AP,还用于透明化处理所述锁屏界面为透明锁屏界面,点亮所述第一区域,所述第一区域小于所述第二区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显示屏微控制单元MCU;
在所述点亮整个所述触控显示屏方面,所述AP具体用于:通知所述显示屏MCU点亮整个所述触控显示屏。
3.根据权利要求1-2任一项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安卓Android系统,所述Android系统包括电源管理服务PMS;
在所述点亮整个所述触控显示屏方面,所述AP具体用于:调用所述PMS点亮整个所述触控显示屏。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器还存储有锁屏应用,所述Android系统还包括指纹服务FingerprintService;
在所述将所述指纹数据与预设在所述移动终端的指纹模板数据进行匹配,并在匹配成功时解除所述透明锁屏界面方面,所述AP具体用于:调用所述FingerprintService将所述指纹数据与预设在所述移动终端的指纹模板数据进行匹配,并在匹配成功时调用所述锁屏应用解除所述透明锁屏界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针对所述第一区域的第一触控操作为以下操作:针对所述第一区域进行触摸、且触摸时长大于预设时长阈值的操作。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针对所述第一区域的第一触控操作为以下操作:针对所述第一区域进行触摸、且触摸时长大于预设时长阈值的操作。
7.一种解锁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包括应用处理器AP、触控显示屏、指纹识别装置的移动终端,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的指纹识别区域位于所述触控显示屏的第一区域,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移动终端控制所述触控显示屏在检测到用户针对所述第一区域的第一触控操作时,并行执行第一操作和第二操作,所述第一操作为通知所述指纹识别装置采集用户的指纹数据,所述第二操作为通知所述AP点亮整个所述触控显示屏;
所述移动终端通过所述AP点亮整个所述触控显示屏,在所述触控显示屏上显示透明锁屏界面;
所述移动终端控制指纹识别装置采集指纹数据,并将所述指纹数据发送给所述AP;
所述移动终端还通过所述AP将所述指纹数据与预设在所述移动终端的指纹模板数据进行匹配,并在匹配成功时解除所述透明锁屏界面;
所述移动终端控制所述触控显示屏在检测到用户针对第二区域的第二触控操作时,并行执行第三操作和第四操作,所述第三操作为唤醒所述AP、通知所述AP透明化锁屏界面为透明锁屏界面、点亮所述第一区域,所述第四操作为唤醒所述指纹识别装置,所述第二区域为所述触控显示屏中除所述第一区域之外的区域;
所述移动终端通过所述AP透明化处理所述锁屏界面为透明锁屏界面,点亮所述第一区域,所述第一区域小于所述第二区域。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未经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300649.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