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尔夫球杆头有效
申请号: | 201710301237.7 | 申请日: | 2017-05-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7551501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30 |
发明(设计)人: | 阿部浩史;佐野喜则 | 申请(专利权)人: | 住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3B53/04 | 分类号: | A63B53/04;A63B102/32 |
代理公司: | 上海华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300 | 代理人: | 崔巍 |
地址: | 日本国兵库县神户***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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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尔夫球杆 | ||
一种高尔夫球杆头(1),包含杆头主体(10)、重量物(20)以及固定用部件(30)。在杆头主体(10),形成有向杆头外侧突出的凸部(19)。重量物(20)形成有贯通孔(22)。重量物(20)以凸部(19)位于贯通孔(22)内的方式配置于杆头主体(10)的外侧。在贯通孔(22)与凸部(19)之间,形成有卡定部(50),该卡定部(50)用于将重量物(20)固定于杆头主体(10)。固定用部件(30)在从杆头外方侧覆盖重量物(20)的至少一部分的状态下焊接固定于所述杆头主体(10)。根据该包含杆头主体与重量物的高尔夫球杆头,能够抑制由重量物的振动引起的异响的发生。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包含杆头主体与重量物的高尔夫球杆头,更具体而言,涉及一种能够抑制由重量物的振动引起的异响的产生的高尔夫球杆头。
背景技术
在下述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一种高尔夫球杆头,通过轻金属来形成杆头主体,并将比该轻金属比重大的配重件埋设于杆头主体的背面腔部下方。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平10-295861号公报
但是,在如上述专利文献那样的将重量物固定于杆头主体的高尔夫球杆头中,例如,有在击打球时等重量物振动并根据情况产生异响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鉴于以上那样的问题点而提出的,其主要课题在于,在将重量物固定于杆头主体的高尔夫球杆头中有效地抑制异响的产生。
本发明是高尔夫球杆头,其中,包含杆头主体、重量物以及固定用部件,在所述杆头主体,形成有向杆头外侧突出的凸部,所述重量物形成有贯通孔,所述重量物以所述凸部位于所述贯通孔内的方式配置于所述杆头主体的外侧,在所述贯通孔与所述凸部之间形成有卡定部,该卡定部用于将所述重量物固定于所述杆头主体,所述固定用部件在从杆头外方侧覆盖所述重量物的至少一部分的状态下焊接固定于所述杆头主体。
在本发明的其他方式中,也可以是,所述卡定部是焊接固定于所述凸部的焊缝。
在本发明的其他方式中,也可以是,所述贯通孔具有所述杆头主体侧的第一开口和杆头外方侧的第二开口,所述第二开口具有比所述第一开口大的横截面积。
在本发明的其他方式中,也可以是,所述贯通孔具有所述杆头主体侧的第一开口和杆头外方侧的第二开口,所述贯通孔包含锥形部,该锥形部的横截面积从所述第二开口向所述杆头主体侧逐渐减小。
在本发明的其他方式中,也可以是,在所述凸部的顶端侧形成有锥形部。
在本发明的其他方式中,也可以是,所述贯通孔设置于所述重量物的长度方向的中央部。
在本发明的其他方式中,也可以是,在所述杆头主体、所述重量物和所述固定用部件中,所述杆头主体的比重最小,所述重量物的比重最大,所述固定用部件的比重处于所述杆头主体的比重和所述重量物的比重之间。
在本发明的其他方式中,也可以是,所述杆头主体与所述固定用部件之间的焊接性优于所述杆头主体与所述重量物之间的焊接性。
在本发明的其他方式中,也可以是,所述杆头主体具有凹部,该凹部从杆头完成形状的外表面凹陷,所述重量物配置于所述凹部。
在本发明的其他方式中,也可以是,所述重量物未露出杆头完成形状的外表面地配置于所述凹部的内部,在所述重量物的朝向杆头外侧的面的边缘,形成有第一台阶,所述第一台阶由焊接固定于所述凹部的焊缝覆盖。
在本发明的其他方式中,也可以是,所述重量物未露出杆头完成形状的外表面地配置于所述凹部的内部,在所述重量物的朝向杆头外侧的面的边缘,形成有第二台阶,所述第二台阶由将所述固定用部件与所述杆头主体焊接固定在一起的焊缝的一部分覆盖。
发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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