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水泥分解炉高温三次风煤气化再燃高效脱硝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10302677.4 | 申请日: | 2017-05-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99336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09 |
发明(设计)人: | 李森;孙立超;魏小林;葛逸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C10J3/48 | 分类号: | C10J3/48;B01D53/56;B01D53/76 |
代理公司: | 北京和信华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90 | 代理人: | 胡剑辉 |
地址: | 100190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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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泥 分解 高温 三次 煤气化 再燃 高效 系统 | ||
1.水泥分解炉高温三次风煤气化再燃高效脱硝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分解炉,设置有主燃区喷煤管和水泥生料下料管;
高温三次风管,与所述分解炉的主燃区连通以提供助燃风,在所述高温三次风管上连接有向上方延伸的分管,所述分管的未连接端分别引出与所述分解炉再燃区和燃尽区连通的煤气化管和燃尽风管,在所述分管与所述高温三次风管的连接处安装有第一高温调节阀,在所述分管的未连接端安装有第二高温调节阀;所述煤气化管上分别连接有煤气化喷煤管和水蒸汽喷入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泥分解炉高温三次风煤气化再燃高效脱硝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煤气化管与所述分解炉连接的一端低于和所述分管连接的一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水泥分解炉高温三次风煤气化再燃高效脱硝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煤气化管的水平倾角为30°~45°。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水泥分解炉高温三次风煤气化再燃高效脱硝系统,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煤气化管上还连接有抽取回转窑烟气的烟气再循环管,所述烟气再循环管的第一端与煤气化管相连,所述第一端位于所述煤气化喷煤管与所述水蒸气喷入管的上游,第二端通过第三高温调节阀与回转窑的烟气输送管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水泥分解炉高温三次风煤气化再燃高效脱硝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烟气再循环管中抽取的回转窑烟气在所述煤气化管中的停留时间为1.5s~2s。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泥分解炉高温三次风煤气化再燃高效脱硝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煤气化管内喷入的煤粉量占喷入所述分解炉内总煤粉量的15%~2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泥分解炉高温三次风煤气化再燃高效脱硝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煤气化管内喷入的水蒸汽和喷入的煤粉之比为1:25。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泥分解炉高温三次风煤气化再燃高效脱硝系统,其特征在于,
喷入所述煤气化管中的水蒸汽来自于余热锅炉。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泥分解炉高温三次风煤气化再燃高效脱硝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分解炉内再燃区过量空气系数为0.8~0.9,主燃区过量空气系数为1.05。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泥分解炉高温三次风煤气化再燃高效脱硝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分解炉内主燃区助燃风量、煤气化热空气量和燃尽风量的比值为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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