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云服务的离线式飞行器监控方法及监控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10334187.2 | 申请日: | 2017-05-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05051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1-07 |
发明(设计)人: | 黄如;张维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黄如 |
主分类号: | H04L29/08 | 分类号: | H04L29/08;H04L29/06;H04W12/06;G07C5/08 |
代理公司: | 11121 北京永创新实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赵文利 |
地址: | 100191 北京市海***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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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服务 离线 飞行器 监控 方法 装置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云服务的离线式飞行器监控方法及监控装置,属于无人机技术领域,所述监控装置包括无人飞行器,远程/近程通讯模块,移动操控端,四个执行模块和飞行结束执行模块;监控方法具体为:飞行器和操控者获取各自的专有账户并进行绑定;进行账户登录后,操控者判断移动端是否具有畅通的GSM网络,如果是,采用在线式飞行器监管模式,上传本次的飞行信息;否则,采用离线式飞行器监管模式进行飞行监管及安全保障处理,并在执行完飞行任务后,将记录的各项数据上传至监管中心云服务器;最后,监管中心云服务器依据上传的飞行数据进行安全飞行状态判定;本发明规范了无人飞行器使用方式,极大的提高了飞行安全系数。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无人机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基于云服务的离线式飞行器监控方法及监控装置。
背景技术
无人飞行器简称无人机,是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或其他遥控装置操控的,是一种不载人的飞行器。现阶段,多数民用无人飞行器通过地面站与其进行数据通讯和上传飞行计划,通过手持式遥控设备进行实时控制。
现阶段无人飞行器的飞行过程仅受使用者的单独控制,缺乏有效的监管方式,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政府机构或第三方服务机构,还无法对无人飞行器飞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测与操控,无人飞行器的使用还没有形成成熟的规范体系,处于空白状态,不利于空中管制部门进行监管,给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留下了隐患。
发明内容
本发明旨在填补无人飞行器监控体系的空白,尤其是无GSM网络的离线式监控领域的空白,增加空中管制部门或机构对无人飞行器的监控,为了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也为无人飞行器的发展与应用提供更好的生态环境,提供了一种基于云服务的离线式飞行器监控方法及监控装置。
一种基于云服务的离线式飞行器监控方法,具体步骤如下:
步骤一、无人飞行器进行线上注册认证,获取飞行器的专有账户;
步骤二、飞行器的操控者进行线上注册,获取飞行器操控者的专有账户;
步骤三、将飞行器的账户与操控者的账户进行绑定并获得认证;
步骤四、操控者进行账户登录后,判断操控者移动端是否具有畅通的GSM网络,如果是,采用在线式飞行器监管模式,进入步骤六;否则,采用离线式飞行器监管模式,进入步骤五;
步骤五、在离线式监管模式下进行飞行监管及安全保障处理,并在执行完飞行任务后,将记录的各项数据上传至监管中心云服务器,进入步骤七;
具体过程如下:
步骤501、无人飞行器开机通电,与操控者移动端建立连接,激活无人飞行器;
在移动端上显示飞行器已连接表示无人飞行器激活。
步骤502、判断无人飞行器的专有账户和操控者的专有账户中,离线任务允许的次数是否都不为零,如果是,允许在离线监管模式下执行飞行任务,发送起飞请求命令进入步骤503;否则,不能继续进行飞行任务,移动端显示无法起飞;
步骤503、移动端接收到起飞请求命令,与离线版“飞行器安全飞行状态”对比,若符合要求,则返回允许起飞命令,进入步骤504;否则,违反要求无法起飞,移动端显示无法起飞;
所述起飞请求命令包括:飞行器认证信息、飞行器规划航线和飞行器当前状态;
步骤504、无人飞行控制器执行解锁和起飞指令,飞行器执行飞行,实时回传飞行器状态信息到本地存储;
所述状态信息包括飞行器位置信息、高度信息、姿态信息、运动信息和电池信息;
步骤505、飞行器执行飞行任务降落后,在GSM网络畅通时,将飞行任务中记录的各项数据上传至监管中心云服务器和同步到操控者移动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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