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卷轴式手机视频显示器在审
申请号: | 201710377219.7 | 申请日: | 2017-05-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8962022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07 |
发明(设计)人: | 周海鸥;周淼;任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海鸥;周淼;任华 |
主分类号: | G09F9/30 | 分类号: | G09F9/30;H04M1/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6003 山东省青岛市辽阳***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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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器 卷轴式 手机视频 显示屏 大画面 手机 半圆柱型仓体 显示器技术 电器 半圆柱形 大显示屏 视频画面 手机屏幕 显示材料 小显示屏 卷轴 缩回 截平面 可卷曲 面积比 卷曲 伸缩 大屏 拉出 放大 视频 体内 播放 屏幕 | ||
本发明设计名称:一种卷轴式手机视频显示器,所属技术领域为卷轴式手机视频显示器技术。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是手机类电器显示器大画面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和要点是:用一种卷轴式显示器作为手机类电器视频的播放器具,因这种卷轴式显示器的卷轴长度即是显示屏的宽度,使屏幕的面积比大幅度提高,可以卷曲、伸缩的大显示屏设计在一个半圆柱形仓体内,小显示屏设计在半圆柱型仓体的截平面上,使用大屏时将显示屏拉出,用完缩回,本设计的显示屏采用的是柔性可卷曲显示材料。这种显示器可使手机视频画面放大3倍以上,在形状和构造上可以解决手机屏幕大画面问题。
1所属技术领域
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为,卷轴式手机视频显示器技术。
2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的手机类视频显示屏最大面积一般在10cm×8cm左右,最大不超过16cm×8cm,在播放器播放视频节目时,小显示屏所播放节目的画面过于窄小,尤其是对视力不太好的人来说,非常不适于人们的生理视觉需求和习惯;大显示屏却显得笨重,不便于随身携带,如果再加大显示器的面积,就需要尽可能增大显示器表面积,违背了播放装置方便携带的设计原则。在移动设备的显示器大小和携带的便捷性方面,始终存在不可调和矛盾的今天,柔性显示技术能在增大显示器屏幕的同时,把显示器设计成一个小巧的、便于携带的卷轴式辅助播放显示器,将使得这对矛盾得以解决。为解决这一矛盾,国、内外还运用微型激光投影技术、AR/VR技术等手段从另一个技术方向上攻克这一难题,但投影技术对影像基幕的要求及播放内容的私密性要求、AR/VR技术的民用化距实际应用尚有很大距离等,仍无法满足人们从生理视觉上得到最舒适视频画面的要求。
迄今,已有专业公司发明、设计出全彩色可折叠手机(包括DVD)显示装置和可卷曲显示材料。该显示装置和应用材料已接近市场投放,施乐、柯达、3M、东芝、摩托罗拉、佳能、爱普生、理光、IBM、索尼、苹果、三星、京东方、深圳柔宇等国内、外著名公司都在加快电子纸和可卷曲显示材料的市场化研究,其中,在2017年4月25-27日上海国际新型显示技术展上,京东方展示的7.8英寸柔性可折叠显示屏,搭载了LTPS AMOLED技术,色域达90%以上,厚度仅为0.24mm,弯曲半径仅为5mm,说明在可预期的将来,可折叠、可卷曲显示材料即可进入实用阶段,将为放大视频显示面积提供视频材料。
如上所述,为本显示器的技术构想提供了显示技术材料的支持。但如上问世的柔性显示屏只是作为显示材料问世,并未有一款利用这种可弯曲、可折叠显示屏制作完成的卷轴式手持显示装置,现国内仅有一项本发明人申请的类似专利获得批准(专利证书号:ZL200920155034.2,一种卷轴式视频辅助播放显示器),此项专利技术要点在于:作为手机之外的辅助视频播放设备而无法独立使用且不能作为视频播放主屏使用;国外据英国《每日邮报》2017年3月2日报道,苹果公司的一项专利书描述了一个移动设备模型,它主要由两个筒状外壳以及一面可收缩的OLED显示屏组成,显示屏、处理部件、摄像头以及其他电子器件皆组装在两个外壳中,此项专利技术所展示的要点是:两个筒状外壳且此两个外壳表面未装具显示屏;目前市场上未有与本发明同类产品问世,也没有检索到相关产品信息。
3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是手机类电器显示器大画面问题。本设计利用柔性或可卷曲、可折叠显示材料作为显示屏,设计成一种卷轴式手持视频显示器,这种显示器的画面面积比目前手机类电器显示器面积大3-4倍,可弥补手机类电器显示屏面积过小的不足。
本发明内容是,将卷轴式手持视频显示器设计成卷轴型,作为一种手机类电器视频播放显示器,在需要收视大画面视频时使其播放画面放大至现有手机类播放器视窗面积的3--4倍以上,且更方便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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