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双工位脚踩式打扣机在审
申请号: | 201710378500.2 | 申请日: | 2017-05-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14841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01 |
发明(设计)人: | 胡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诺豪鞋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1H37/00 | 分类号: | A41H37/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华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1300 | 代理人: | 董泽宇 |
地址: | 247100 安徽省池***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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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双工 位脚踩式打扣机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打扣机,特别涉及一种双工位脚踩式打扣机。
背景技术
制鞋厂或者服装厂在制作鞋子或者服装时,需要装订大量的纽扣,特别是四合扣,尤其需要人力和时间进行装订。现有的装订方式都是人工手动安装,或者使用手啤机进行安装,现有的手啤机安装时都是使用手动进行的打压,工人劳动强度大,工作效率低,影响企业效益。
现有的脚踩式的打扣机均为单工位打扣机,但由于脚踩式打扣机的结构特点造成打扣机的重心偏高,此种情形下打扣机的台架必须较宽大,才能保证打扣机在脚踩操作时比较平稳,不会发生侧翻或者移动等问题,否则将影响打扣生产,甚至倾倒对操作人员造成伤害,但过大的台架在空间有限的厂房内势必造成空间的浪费,特别是厂房内拥有多台打扣机时。
另外现有技术中的脚踏杆的高度位置是固定的,但不同的操作员的身高腿长都不同,固定高度的脚踏杆不能适应不同操作员不同的身高腿长,身高矮、腿短的操作员,不能有效够到脚踏杆或是不能踩到底,大大增加了此类操作员的劳动强度,且弹簧的设计不是非常合理,驱动杆的回弹效果很差,冲头不能快速有效的离开下模,影响工作效率。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出一种双工位脚踩式打扣机,不仅有效的利用了空间,而且调整了整机的重心,增加了打扣机的稳定性,双工位同时操作更加稳定,另弹簧反应高效迅速,且脚踏杆的高度能自由调节。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
一种双工位脚踩式打扣机,包括工作台架,所述工作台架上的两侧各设有一套冲压机构和驱动机构,所述冲压机构由固定在工作台架的台面上的底座、固定在底座上的立柱、固定在立柱顶部的横柱、固定在横柱端部的滑套管、套在滑套管内并两端穿出滑套管的冲杆、以及固定于冲杆下方的底座上的下模座组成,所述驱动机构由固定在立柱上的第一转轴、设置于台面下方的工作台架上的第二转轴、架设在第一转轴上并绕之转动的压杆、架设在第二转轴上并绕之转动的驱动杆、连接压杆的前端与冲杆的上端的前连杆、连接压杆的后端与驱动杆的上端的后连杆、以及固定在工作台架与驱动杆之间的回位弹簧组成,第一转轴和第二转轴相互平行,前连杆和后连杆的两端与其他结构的连接方式均为铰链,驱动杆的下端和压杆的前端位于其所架设的转轴的同一侧,驱动杆的下端设置有踩踏杆,下模安装在下模座上,冲杆的下端安装有与下模型号相对应的冲头,回位弹簧自然状态下,冲头远离下模。
进一步地,所述驱动杆上位于第二转轴下方的部分为两段式设计,下段与上段相铰链,上段的底端设置有插销,下段绕铰链转动时与插销相对应的弧形区域内设有多个不连续的插销孔,插销插入不同插销孔内时,下段与上段之间的角度不同。
进一步地,所述回位弹簧为扭力弹簧,其固定在工作台架上的第二转轴与驱动杆之间。
进一步地,所述两套冲压机构和驱动机构错位设置,并不位于同一条直线上,且两套驱动机构的活动面呈错位重叠。
进一步地,所述脚踏杆呈三角形环状。
进一步地,所述下模座的侧壁上设有固定下模的顶紧螺栓。
进一步地,所述台面上设置有放置扣子的放置盒。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在工作台架上设置了两套冲压机构和驱动机构,两套机构均衡的设置于工作台架的两侧,保证了整机的重心居中,提高了整机的稳定性,一个工作台架上设置两个操作工位,极大的减小了打扣机的占地空间,双工位同时进行打扣操作,会使打扣机更加稳定,两套冲压机构和驱动机构的错位设置,进一步减小了对工作台架宽度的要求,更加节省空间,驱动杆与转轴之间设置的扭力弹簧,不仅美观,而且比拉伸弹簧更耐用,且结构紧凑,反应更加灵敏迅速,驱动杆底部的两段式设计,可以调整脚踏杆与地面的高度,可根据实际操作员的身高腿长进行调整,设计更加人性化,提高操作员的劳动舒适性,减小劳动强度。本发明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不仅有效的利用了空间,而且调整了整机的重心,增加了打扣机的稳定性,双工位同时操作更加稳定,另弹簧设计美观且反应高效迅速,且脚踏杆的高度能自由调节,减小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增加企业效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驱动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进一步阐述本发明。应理解,这些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不用于限制本发明的范围。此外应理解,在阅读了本发明讲授的内容之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作各种改动或修改,这些等价形式同样落于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范围。
实施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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