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力车电缆展放驱动机构在审
申请号: | 201710381407.7 | 申请日: | 2017-05-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7381244A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24 |
发明(设计)人: | 刘义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义 |
主分类号: | B65H75/38 | 分类号: | B65H75/38;B65H75/4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31500 湖***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力 电缆 驱动 机构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缆附设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力车电缆展放驱动机构。
背景技术
随着国内大型生产装置和基础建设规模的不断新建及扩容改造,大截面、长距离电缆的使用也越来越多,因而机械化敷设电缆日益为人们所重视。市政工程一般位于市区,工期要求紧迫,管路、线路埋地沟槽开挖,道路铺设作业,桥梁、隧道、涵洞施工等均会给城市交通及市民生活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这就要求项目施工必须以最短的工期完成,从而使其对城市生产、市民生活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早前的电缆敷设主要通过起吊机起吊后,靠人工敷设,起吊机起吊安全性低,人工操作步骤繁琐,效率低,导致施工工期长和雇佣劳动力费用大幅增加。
中国专利授权公告号CN 204144812U,授权公告日为2015年2月4日的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平放式电缆敷设工程车,牵引车体中部设置有大齿轮,液压马达的输出轴上设置有与大齿轮相啮合的小齿轮,大齿轮上方固定有底盘,底盘中心设置有导杆,底盘上方放置有电缆盘托架,电缆盘托架中心开设有通孔,导杆插入在通孔内定位。
该实用新型通过液压马达带动与大齿轮相啮合的小齿轮转动,待敷设电缆随电缆盘托架一起旋转,完成电缆的展放,解决人工操作步骤繁琐,效率低,安全性低的缺点。但是由于电缆连同电缆盘托架共计几百公斤,驱动其旋转所需要的力道是非常大的,虽然本实用新型使用齿轮来传力,传力效率不高,这就需要液压马达提供更大的驱动力,无形中提升了电缆的敷设成本。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克服现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传力效率高、维修方便的电力车电缆展放驱动机构。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是:一种电力车电缆展放驱动机构,包括驱动机构底座,所述驱动机构底座上设置有液压马达和旋转主轴,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压马达的输出轴与旋转主轴之间通过联轴器连接在一起,所述旋转主轴上套接有主链轮和电磁离合器,所述电磁离合器的传动端与主链轮相连接,所述主链轮通过链条与副链轮连接在一起,所述副链轮的传动轴与卷盘驱动轮相连接。
所述液压马达通过固定座固定在驱动机构底座上,所述旋转主轴通过轴承座固定在驱动机构底座上。
本发明相比现有技术,具有以下优势:
1、本发明通过联轴器将液压马达和旋转主轴连接在一起,再通过电磁离合器、主副链轮将动力传递给卷盘驱动轮,整个装置操作简单、工作可靠、传力效率也高,可以大大提高电缆的展放效率。
2、本发明通过固定座、轴承座将液压马达和旋转主轴固定在底座上,并用联轴器将液压马达和旋转主轴连接在一起,这样的装配式机构使得本装置不论是安装还是维修都是十分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驱动机构底座1,液压马达2,旋转主轴3,联轴器4,主链轮5,电磁离合器6,链条7,副链轮8,卷盘驱动轮9,固定座10,轴承座11。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参见图1,一种电力车电缆展放驱动机构,包括驱动机构底座1,所述驱动机构底座1上设置有液压马达2和旋转主轴3,所述液压马达2通过固定座10固定在驱动机构底座1上,所述旋转主轴3通过轴承座11固定在驱动机构底座1上,所述液压马达2的输出轴与旋转主轴3之间通过联轴器4连接在一起,所述旋转主轴3上套接有主链轮5和电磁离合器6,所述电磁离合器6的传动端与主链轮5相连接,所述主链轮5通过链条7与副链轮8连接在一起,所述副链轮8的传动轴与卷盘驱动轮9相连接。
在需要放线时,首先由遥控器发出“放线”电信号,电磁控制阀打开油路,液压马达2正转,通过联轴器4带动旋转主轴3、主轴上电磁离合器6正转,此时电磁离合器6吸附从主链轮5同向旋转,通过链条7传动副链轮8进而带动卷盘驱动轮9正转,实现“放线”工作需求;反之,当遥控器发出“绕线”电信号后,电磁控制阀打开油路,液压马达2反转,实现“绕线”工作需求。
根据工作需求,可以在旋转主轴3上套装多组展放驱动机构,每套展放驱动机构包括:电磁离合器6、链条7、副链轮8和卷盘驱动轮9。可以通过遥控器上的按键,实现多组电缆的分别绕线或放线,亦或多组电缆的同步绕线或放线。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刘义,未经刘义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381407.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同类专利
- 专利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