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空域管理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710393631.8 | 申请日: | 2017-05-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859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22 |
发明(设计)人: | 李佳临 | 申请(专利权)人: | 空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G5/00 | 分类号: | G08G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卓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541 | 代理人: | 唐海力,韩来兵 |
地址: | 100160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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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空域 管理 方法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计算机软件程序和空域管理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空域管理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空域管理是指为维护国家安全,兼顾民用、军用航空的需要和公众利益,统一规划,合理、充分、有效地利用空域的管理工作。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使用机场飞行空域、航路、航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目前针对无人机飞行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操作人员具有无人机驾驶执照;
2.获得审批的合法空域;
3.申报飞行计划。
目前的难点在于2、3点,如何获得合法空域的审批,从而申报飞行计划。目前的审批申报流程复杂,各个部分协作性较差,各个环节响应速度慢。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飞行活动要求,需要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应当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提出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申请。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申请,应当在拟使用临时飞行空域7个工作日前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提出。负责批准该临时飞行空域的飞行管制部门应当在拟使用临时飞行空域3个工作日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低空空域将分为管制空域、监视空域、报告空域以及目视飞行航线四大类:其中,管制空域是指为飞行活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飞行情报服务、航空气象服务、航空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的空域;其中,监视空域是指为飞行活动提供飞行情报服务、航空气象服务、航空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的空域;
报告空域是指为飞行活动提供航空气象服务和告警服务,并根据用户需求提供航空情报服务的空域;
目视飞行航线是为确保航空用户能够飞到预定空域,且飞行人员在目视条件下飞行的航线。
航空用户使用管制空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飞行计划获得许可;
2.航空器配备甚高频通信设备、高精度高度表、二次雷达应答机和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设备(ADS-B);
3.无线电保持持续双向畅通;
4.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实施目视飞行最低应持有私人执照或运动执照、学生执照,实施仪表飞行最低应持有私人执照。
航空用户使用监视空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飞行计划已报备;
2.航空器配备甚高频通信设备和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设备;无钱电保持持续双向畅通;
3.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最低应持有运动执照或学生执照;
4.空域内飞行,航空器空速不大于450千米/小时。
2013年出台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中提出了,融合空域和隔离空域。融合空域,是指有其它有人驾驶航空器同时运行的空域。隔离空域,则是专门分配给无人机系统运行的空域。然而目前,隔离运行方式渐渐难以满足无人机日益增长的应用需求,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无人机飞进融合空域,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此外,无人机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空中飞行状况,尤其是不遵守监管规定、超越规定空域飞行的无人机,给有人机飞行安全及地面人员及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安全隐患。
对无人机的监管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而对空域的有效监管是监管无人机的重要部分。
现有技术中,有一些解决的方式,比如专利CN201610880990.1,空域管理系统,其系统包括:飞行数据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接入所述系统的无人机发送的当前飞行数据;第一判断模块,用于基于所述当前飞行数据判断所述无人机是否合法飞行;通知发送模块,用于向飞行不合法的无人机关联的第一用户设备UE发送表示所述无人机飞行不合法的不合法信息。通过对无人机飞行进行监督和管理,减少不合法飞行。但是缺点在于:缺少空域申请和空域许可的操作,并不能从根源上避免非法飞行。
还比如,专利CN201210050326.6,用于管理空中交通的方法和系统,方法包括:接收从多个飞行器传送的多个轨迹修改请求,并且请求其高度、速度和/或横向路线选择的变更;对多个轨迹修改请求依次执行冲突评估,以便确定多个轨迹修改请求的任一个是否引起与多个飞行器的任何其它飞行器的高度、速度和横向路线选择的冲突;在计算机存储器数据队列中放置多个轨迹修改请求中由冲突评估识别为引起冲突的n个轨迹修改请求;以及周期地处理该队列,以便对n个轨迹修改请求执行后续冲突评估,从而确定n个轨迹修改请求的任一个是否仍然引起与多个飞行器的任何其它飞行器的高度、速度和横向路线选择的冲突。但是缺点在于:动作操作仅涉及空中交通管理,无法进行前期的验证和备案。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解决无人机空域申请和飞行备案的空域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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