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竹制品的加工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0404779.7 | 申请日: | 2017-06-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30827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11 |
发明(设计)人: | 张华啟 | 申请(专利权)人: | 六枝特区丽萍竹制品加工厂 |
主分类号: | B27K9/00 | 分类号: | B27K9/00;B27K5/02;B27K3/16;B27K3/12;B27K3/34;B27K5/00 |
代理公司: | 贵阳东圣专利商标事务有限公司52002 | 代理人: | 郭娇 |
地址: | 553400 贵州***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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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竹制品 加工 方法 | ||
1.一种竹制品的加工,按重量份计,包括以下原料:
竹片4500-5500份、染料0.01-0.03份、双氧水0.8-1.2份、福尔马林0.15-0.25份、桐油0.4-0.6份、食盐0.15-0.25份。
2.一种竹制品的加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制竹片:选取形态完整,无弯曲、无虫害的竹子,经切割机将竹子切制成厚8-12μm长45-55㎝、宽0.5-1.5㎝的竹片4500-5500份,备用;
(2)染色:将切制好的竹片放入盛有冷水的锅内在100-120℃温度下进行加热,待水烧开后加入染料0.01-0.03份,再放入食盐0.15-0.25份,充分搅拌均匀后,煮制25-35分钟取出用清水清洗干净后,放置在阴凉通风处自然晾干,备用;
(3)制作:将步骤(2)制得的竹片,编制成所需的图案或文字,置于45-55℃的烘房内,烘制12-14小时,将烘制好的竹制品用双氧水0.8-1.2份进行涂抹,涂抹完毕后放入库房,14-16天后对涂抹过双氧水的竹制品用0.4-0.6份的桐油进行涂抹,即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竹制品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双氧水由福尔马林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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