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市政排水工作空间空气净化装置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0408742.1 | 申请日: | 2017-06-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51150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18 |
发明(设计)人: | 臧翀;钟颖;孙艳丽;刘起香;曲祥瑞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利源水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3/76 | 分类号: | B01D53/76;B01D53/52;B01D53/58;B01D53/26;B01D53/0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深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44357 | 代理人: | 赵文曲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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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市政 排水 工作 空间 空气净化 装置 方法 | ||
1.市政排水工作空间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外壳,所述外壳上设有进气口和出风口,进气口上连接有进气管,外壳内设置有干燥室、臭氧发生室和气体输出机构,在进气口出设置有除尘机构;所述干燥室内设置有干燥器,所述臭氧发生室包括气室、安装在气室内紫外灯以及设置在壳体上用于控制紫外灯工作的控制器,所述气室连接有进气管;所述输送机构包括设置在臭氧发生室出口的风机和位于风机和出风口之间的输送管道;在风机出口处设有用于检测臭氧浓度的检测仪,该检测仪与所述控制器连接,控制器根据检测仪显示的臭氧浓度控制紫外灯亮灯的数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排水工作空间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臭氧发生室内设置3组紫外灯,开始工作时打开3组紫外灯,当臭氧浓度达到0.1PPm时,亮灯数减少1组,当臭氧浓度小于0.1PPm时,增加1组亮灯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排水工作空间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结构为设置在干燥室入口处的除尘网。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排水工作空间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紫外灯为波长为200nm以下的紫外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排水工作空间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风机为轴流风机。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排水工作空间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室内的干燥器为再生吸附式干燥器,再生吸附式干燥器内设置有无机干燥颗粒和用于加热再生无机干燥颗粒的石棉电热丝。
7.利用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排水工作空间空气净化装置净化市政排水工作空间空气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除尘:进入进气管市政排水工作空间的空气经过进气管在通过除尘结构除去空气中的颗粒物;
2)干燥:经过除尘后的空气进入到干燥室后通过干燥室内的干燥器进行干燥,
3)产生臭氧:经过干燥后的空气进入到臭氧发生室内,通过紫外灯的辐照产生臭氧,通过控制空气的进入量和紫外灯的亮灯数量使空气中O3的含量达到0.1-0.2mg/m3;
4)含臭氧空气输送:在臭氧发生室内得到的含臭氧的混合气体通过风机经输送管道输送至出风口后,进入到管市政排水工作空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器为再生吸附式干燥器,该再生吸附式干燥器所采用的干燥剂为无机干燥颗粒,并采用石棉电热丝对无机干燥颗粒进行加热再生。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器设置的干燥温度为8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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