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发声装置和发声座椅在审
申请号: | 201710409713.7 | 申请日: | 2017-06-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97401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22 |
发明(设计)人: | 陈坚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坚胜 |
主分类号: | H04R1/28 | 分类号: | H04R1/28;H04R1/02;H04R5/02;A47C7/62 |
代理公司: | 深圳鼎合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44281 | 代理人: | 彭家恩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发声 装置 座椅 | ||
1.一种发声装置,包括扬声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相邻但彼此分隔的第一音腔和第二音腔,所述扬声器设置于第一音腔和第二音腔的一相邻处,所述扬声器的振膜的正面朝向第一音腔,背面朝向第二音腔,第一音腔的腔壁上设置有至少一个第一音孔以及至少一个第二音孔,第二音腔的腔壁上设置有至少一个第三音孔,至少一个第一音孔或第二音孔与第三音孔具有不同的开口方向。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声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音腔具有一大致为U型的截面,第一音孔和第二音孔分别设置于该U型的两臂的内侧腔壁上,第一音孔和第二音孔之间形成为听声区域,所述听声区域用于供用户处于其中并接收音频振动信号。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音孔、第二音孔与第三音孔之间设置有至少一个隔挡物,所述隔挡物用于将所述听声区域与第三音孔分隔开。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声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二音腔具有一大致为L型的截面,该L型的底部与所述U型的底部上下相邻,第三音孔设置于L型的立部的外侧腔壁上。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声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二音腔的腔壁上还设置有至少一个第四音孔,第一音孔与第三音孔处于听声区域的一侧且开口方向相反;第二音孔与第四音孔处于听声区域的另一侧且开口方向相反。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声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二音腔的腔壁上所有第三音孔的面积之和大于0.4倍振膜的有效振动面积。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发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音腔上设置有振动传导体,所述振动传导体上形成有人体支撑位,所述振动传导体用于接收所述第一音腔内传递来的音频振动信号,并通过在人体支撑位处与人体的接触向人体骨传导所述音频振动信号。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动传导体是振动传导板。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人体支撑位为供人体坐或躺的位置。
10.如权利要求1-9任意一项所述的发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扬声器为低音扬声器。
11.一种发声座椅,包括坐凳和扬声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相邻但彼此分隔的第一音腔和第二音腔,所述扬声器设置于第一音腔和第二音腔的一相邻处;所述扬声器的振膜的正面朝向第一音腔,背面朝向第二音腔,至少部分第一音腔位于所述坐凳下方,所述第一音腔的腔壁上设置有至少一个第一音孔以及至少一个第二音孔,所述第二音腔的腔壁上设置有至少一个第三音孔,所述第三音孔位于发声座椅的背面或侧面,至少一个所述第一音孔或第二音孔与第三音孔具有不同的开口方向。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发声座椅,其特征在于,发声座椅还包括设置于坐凳两侧的扶手以及设置于坐凳另一侧且位于两个扶手之间的靠背,第一音腔具有一大致为U型的截面,该U型的两臂分别形成于两个扶手内,第一音孔和第二音孔分别设置于两个扶手的内侧。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发声座椅,其特征在于,第二音腔具有一大致为L型的截面,该L型的底部与所述U型的底部上下相邻,L型的立部形成于靠背内,第三音孔设置于靠背的背面。
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发声座椅,其特征在于,第二音腔的腔壁上还设置有至少一个第四音孔,第三音孔和第四音孔分别设置于两个扶手的外侧。
15.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发声座椅,其特征在于,第二音腔的腔壁上所有第三音孔的面积之和大于0.4倍振膜的有效振动面积。
16.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发声座椅,其特征在于,坐凳上设置有振动传导板,振动传导板用于接收第一音腔内传递来的音频振动信号并向人体骨传导所述音频振动信号。
17.如权利要求11-16任意一项所述的发声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扬声器为低音扬声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陈坚胜,未经陈坚胜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409713.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