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适用于室内装修的泡沫玻璃及其生产工艺在审
申请号: | 201710444546.X | 申请日: | 2017-06-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62417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15 |
发明(设计)人: | 朱明静 | 申请(专利权)人: | 合肥钢骨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3C6/04 | 分类号: | C03C6/04;C03C11/00;C03B19/08;C03B40/00 |
代理公司: | 合肥道正企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4130 | 代理人: | 闫艳艳 |
地址: | 230000 安徽省***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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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适用于 室内 装修 泡沫 玻璃 及其 生产工艺 | ||
1.一种适用于室内装修的泡沫玻璃,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废旧玻璃100-120份、硅微粉2-8份、发泡剂3-9份、助熔剂2-4份、稳泡剂1.1-1.7份、成核剂2.2-6.4份、脱模剂1-3份和发泡促进剂0.6-1.2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室内装修的泡沫玻璃,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废旧玻璃110份、硅微粉5份、发泡剂6份、助熔剂3份、稳泡剂1.4份、成核剂4.3份、脱模剂2份和发泡促进剂0.9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室内装修的泡沫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发泡剂为碳化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室内装修的泡沫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助熔剂为碳酸钠。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室内装修的泡沫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稳泡剂为磷酸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室内装修的泡沫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成核剂为五氧化二方钒。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室内装修的泡沫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发泡促进剂为硝酸盐。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室内装修的泡沫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脱模剂为高铝粉。
9.一种如权利要求1—8任意一项所述的适用于室内装修的泡沫玻璃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按照适用于室内装修的泡沫玻璃原料的重量份数称取原料;
(2)将原料进行混合、粉碎后得到混合物粉末;
(3)将步骤(2)中的混合物粉末熔化为混合物液体,熔化温度控制在720-800℃;
(4)将步骤(3)中的混合物液体进行均匀发泡,发泡温度控制在665-700℃,发泡时间为30-40min;
(5)降温至500-550℃时开始退火,退火36-38h至常温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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