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反射式显示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710450857.7 | 申请日: | 2017-06-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07640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01 |
发明(设计)人: | 戴晟杰;郑兆峻;廖经桓 | 申请(专利权)人: | 元太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67 | 分类号: | G02F1/167;G02B1/10;G02B1/11;G02B1/18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马雯雯;臧建明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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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反射式显示面板 透明盖板 反射式显示设备 空气间隙 光源 光源配置 照射 行进 配置 | ||
本发明公开一种反射式显示设备,包括反射式显示面板、透明盖板以及光源。透明盖板配置于反射式显示面板的一侧。反射式显示面板与透明盖板之间具有空气间隙。光源配置于反射式显示面板与透明盖板之间,且光源发出的光线朝空气间隙行进后才照射到透明盖板或反射式显示面板。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显示设备,且特别是涉及一种反射式显示设备。
背景技术
反射式显示设备主要是利用反射式显示面板,例如电泳显示(Electro-PhoreticDisplay,EPD)面板,将外部光线反射出去而进行画面的显示。因此,反射式显示设备可以直接利用所处空间中的照明装置作为显示光源。甚至,为了提升显示亮度,可以将反射式显示设备安装于照明装置前方。不过,照明装置的设置局限于许多其他的条件,例如照明装置须依据空间亮度的需求、装璜设计的需求等来安装,无法为反射式显示设备提供理想的显示光源。因此,直接利用照明装置作为显示光源经常发生照光区域不均或是照光亮度不足等问题,进而造成反射式显示设备的显示效果不佳。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反射式显示设备,可以达到均匀的显示效果。
为达上述目的,本发明的反射式显示设备包括反射式显示面板、透明盖板以及光源。透明盖板配置于反射式显示面板的一侧。反射式显示面板与透明盖板之间具有空气间隙。光源配置于反射式显示面板与透明盖板之间,且光源发出的光线朝空气间隙行进后才照射到透明盖板或反射式显示面板。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光源包括至少一发光组件。至少一发光组件各自具有光轴,且光轴平行于反射式显示面板的显示面。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透明盖板相对于反射式显示面板倾斜一夹角,夹角大于0度且小于45度。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光源包括至少一发光组件。至少一发光组件各自的半强度发光角小于60度。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光源包括至少一发光组件。至少一发光组件各自的光轴与透明盖板交会形成交点,且交点在反射式显示面板的正投影位于反射式显示面板的显示面的中心在线。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在垂直于上述的反射式显示面板的方向上,反射式显示面板与透明盖板的最短距离d1符合0≦d1<W,其中W为至少一发光组件在垂直于反射式显示面板的方向上的高度。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反射式显示面板的一端与透明盖板抵靠,且光源位于反射式显示面板的相对另一端。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反射式显示面板平行于透明盖板。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光源包括至少一发光组件。至少一发光组件各自的半强度发光角小于45度。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反射式显示面板与透明盖板的距离d2符合W<d2<2W,其中W为发光组件在垂直于反射式显示面板的方向的高度。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光源包括第一光源及第二光源,分别位于透明盖板的相对两端,其中第一光源的出光方向相反于第二光源的出光方向。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光源包括第一光源、第二光源及第三光源,其中第一光源与第二光源分别位于透明盖板的相对两端。第一光源的出光方向相反于第二光源的出光方向。第三光源位于第一光源与第二光源之间以排列成C字型。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光源包括第一光源、第二光源、第三光源及第四光源。第一光源、第二光源、第三光源及第四光源排列成环形并围绕于透明盖板的边缘。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透明盖板的一侧表面上形成有一功能性镀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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