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过使用抗骨硬化蛋白抗体治疗牙槽骨流失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0477474.9 | 申请日: | 2012-12-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26560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05 |
发明(设计)人: | 柯华珠;刘敏;W·V·格兰诺拜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进公司;密执安州立大学董事会 |
主分类号: | A61K39/395 | 分类号: | A61K39/395;A61P1/02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11038 | 代理人: | 韩威威 |
地址: | 美国加***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通过 使用 硬化 蛋白 抗体 治疗 牙槽骨 流失 方法 | ||
1.一种治疗受试者牙槽骨流失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有效减小牙骨质-牙轴质接面与牙槽骨嵴之间的距离的量的抗骨硬化蛋白抗体,剂量为每周约5mg至约1,000mg。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截至治疗开始后六周,所述牙骨质-牙轴质接面与所述牙槽骨嵴之间的距离与治疗前距离相比减小了至少10%。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截至治疗开始后六周,牙槽骨高度与治疗前牙槽骨高度相比增加了至少10%。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截至治疗开始后六周,所述受试者的牙槽骨高度与治疗前牙槽骨高度相比增加了至少1mm。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截至治疗开始后六周,所述受试者的牙槽骨密度与治疗前牙槽骨密度相比增加了至少10%。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截至治疗开始后六周,牙槽骨体积分数与治疗前骨骼体积分数相比增加了至少10%。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的施用量为约120-270mg。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骨硬化蛋白抗体每周施用两次。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骨硬化蛋白抗体局部地施用至所述受试者的患病牙龈区或患病牙周袋。
10.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在施用所述抗骨硬化蛋白抗体之前,施用选自由或化学改性的四环素-3(CMT-3)组成的组的护理标准护理治疗剂。
11.如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施用选自由副甲状腺素、特立帕肽(teriparatide)、双膦酸盐、RANKL抗体以及DKK-1抗体组成的组的第二骨骼增强治疗剂。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骨骼增强治疗剂是在使用所述抗骨硬化蛋白抗体的治疗期结束之后施用。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任选地包括施用足以维持牙槽骨的量的所述抗骨硬化蛋白抗体持续第二段时间。
14.如权利要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骨硬化蛋白抗体为包含重链和轻链的免疫球蛋白。
15.如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骨硬化蛋白抗体为对SEQ ID NO:1的骨硬化蛋白显示小于或等于1x10-9M的结合亲和力的抗体或其片段。
16.如权利要求1至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当与每孔的骨硬化蛋白摩尔数相比,每孔存在少于六倍过量的摩尔数的骨硬化蛋白结合位点时,在基于MC3T3细胞的矿化分析中,所述抗骨硬化蛋白抗体中和人骨硬化蛋白。
17.如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骨硬化蛋白抗体交叉封闭以下抗体中至少一者与骨硬化蛋白的结合:Ab-A、Ab-B、Ab-C、Ab-D、Ab-1、Ab-2、Ab-3、Ab-4、Ab-5、Ab-6、Ab-7、Ab-8、Ab-9、Ab-10、Ab-11、Ab-12、Ab-13、Ab-14、Ab-15、Ab-16、Ab-17、Ab-18、Ab-19、Ab-20、Ab-21、Ab-22、Ab-23以及Ab-24,和/或被以下抗体中至少一者交叉封闭与骨硬化蛋白的结合:Ab-A、Ab-B、Ab-C、Ab-D、Ab-1、Ab-2、Ab-3、Ab-4、Ab-5、Ab-6、Ab-7、Ab-8、Ab-9、Ab-10、Ab-11、Ab-12、Ab-13、Ab-14、Ab-15、Ab-16、Ab-17、Ab-18、Ab-19、Ab-20、Ab-21、Ab-22、Ab-23以及Ab-24。
18.如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骨硬化蛋白抗体包含SEQ ID NO:245的CDR-H1、SEQ ID NO:246的CDR-H2、SEQ ID NO:247的CDR-H3、SEQ ID NO:78的CDR-L1、SEQ ID NO:79的CDR-L2,以及SEQ ID NO:80的CDR-L3。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安进公司;密执安州立大学董事会,未经安进公司;密执安州立大学董事会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477474.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种植装置
- 下一篇:单层/多层式的家用的活体蔬菜快速转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