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乳粉中大肠菌群标准样品及其制备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0506522.2 | 申请日: | 2017-06-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42302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08 |
发明(设计)人: | 卢行安;吴孝槐;顾文佳;赵红阳;王秀君;王伟;孙英健;陈若晞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C12Q1/10 | 分类号: | C12Q1/10;C12N1/20;C12N1/04;C12R1/19;C12R1/22;C12R1/01;C12R1/445;C12R1/085 |
代理公司: | 大连博晟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1236 | 代理人: | 杨迪 |
地址: | 100176 北京市大***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乳粉 大肠菌 标准 样品 及其 制备 方法 | ||
本发明属于微生物学检测方面的质量控制领域,特别涉及一种乳粉中大肠菌群标准样品及其制备方法。乳粉中大肠菌群标准样品包括目标菌群和背景菌群,所述目标菌群由大肠埃希氏菌、肺炎克雷伯菌、阴沟肠杆菌、产气肠杆菌组成,所述背景菌群由马红球菌、蜡样芽胞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组成。本发明均匀性、稳定性符合标准样品要求,可以最大程度保证标准样品的稳定性,即使在运输及储存中大肠埃希氏菌的含量发生变化,在统计学意义上也不会影响大肠菌群的总量;样品的制备方法,工艺简单,成功率高。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微生物学检测方面的质量控制领域,特别涉及一种乳粉中大肠菌群标准样品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乳粉微生物学检验领域非常特殊。目前,国内外尚未有机构制备乳粉微生物学标准样品和大规模生产的先例,仍属空白领域。目前虽有一些机构制备食品中微生物标准样品,但其均匀性和稳定性几乎不能满足要求,运输极为困难;或标准样品为仅含有目标菌的纯菌株,与实际样品差距较大,不能满足日常实验室质量控制等需要。
大肠菌群并非细菌学分类命名,它不代表某一个或某一属细菌,而指的是具有某些特性的一组与粪便污染有关的细菌,这些细菌在生化特征及血清学方面并非完全一致,其定义为:在一定培养条件下能发酵乳糖、产酸产气的需氧或兼性厌氧菌的革兰氏阴性无芽孢杆菌。主要包括大肠埃希氏菌、肺炎克雷伯菌、阴沟肠杆菌和产气肠杆菌等。如果制备的大肠菌群样品中,目标菌群易发生变化(繁殖和死亡等),就会导致样品的保存期短,样品的均匀性和稳定性差。因此,综合考虑细菌的生化特性,选取性质相对稳定的菌作为目标菌群对保证样品的均匀性和稳定性十分重要。大肠菌群样品制备的工艺技术要求比较高,并且样品的均匀性和稳定性与冻干的菌种、冻干的工艺条件、冻干保护剂的使用、再水化的介质等均有密切的关系。
乳粉中大肠菌群指标,直接反映着乳粉的卫生质量与潜在致病风险。如果大肠菌群数超过一定限量,就加大了致病性大肠埃希氏菌的存在风险,并最终导致食源性疾病发生。因此,制备均匀性与稳定性俱佳的大肠菌群样品,可以避免大肠菌群检验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真实地反映检测实验室的能力。这对提高实验室质量控制水平,保障乳粉安全,甚至于打破国际贸易壁垒、提高我国乳粉国际竞争力都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克服大肠菌群测定样品中总的活的细菌数目在运输、储存和测试等过程中菌落数都可发生变化的问题,提供一种乳粉中大肠菌群标准样品,均匀性、稳定性符合能力验证要求,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是提供该样品的制备方法,工艺简单,成功率高。
本发明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乳粉中大肠菌群标准样品,其特征是:包括目标菌群和背景菌群,所述目标菌群由大肠埃希氏菌(E.coil)、肺炎克雷伯菌(Klebsiellapnenmoniae)、阴沟肠杆菌(Enterobacter cloacae)、产气肠杆菌(Enterobacter aerogenes)组成,所述背景菌群由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aureus)、蜡样芽胞杆菌(Bacillus cereus)、马红球菌(Rhodococcus equi)组成。
所述样品以海藻糖、脱脂奶粉和无菌水为基质,其中海藻糖体积分数为10%、脱脂奶粉体积分数为15%。
所述样品中目标菌群的目标浓度为102~103CFU/mL,背景菌群的目标浓度为103CFU/mL。
一种乳粉中大肠菌群标准样品的制备方法,其特征是:包括样品添加菌株的选择、冻干保护剂的配制、样品冻干、样品的均匀性和稳定性试验四个步骤,其中样品冻干过程为:菌株复苏传代—增菌—菌悬液配制—冻干和包装—储存,具体过程为:
(1)菌株复苏传代
将标准菌株接种到营养琼脂斜面培养基中,在36±1℃下使其复苏和生长,并对复苏的菌株进行鉴定;
(2)增菌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未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506522.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