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视频音频的处理方法、装置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710523967.1 | 申请日: | 2017-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9218014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15 |
发明(设计)人: | 石鹏;范浩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国双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9/08 | 分类号: | H04L9/08;H04L29/06;H04N21/4627;H04N21/8352;H04N21/854;G06Q50/18 |
代理公司: | 北京鼎佳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48 | 代理人: | 王伟锋;刘铁生 |
地址: | 100086 北京市海淀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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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分案 目标视频 视频音频 装置及系统 映射关系 用户终端 匹配 验证 全局唯一标识符 动态参数 顺序分配 音频发送 复杂度 破解 预设 泄露 标明 发送 案件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视频音频的处理方法、装置及系统,涉及视频音频处理技术领域,主要目的在于解决由于顺序分配案件的分案号,使得与分案号有映射关系的目标视频音频存在泄露风险的问题,通过增加分案号复杂度的方式,增强了分案号抵御暴力破解的能力,进而提高了目标视频音频的安全性。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包括:获取分案号,并根据所述分案号及预设动态参数生成全局唯一标识符GUID标识,所述GUID标识用于标明所述分案号与目标视频音频之间的映射关系;接收用户终端发送的第一待验证GUID标识,并确定所述第一待验证GUID标识与所述GUID标识是否匹配;若匹配,则将与所述GUID标识对应的目标视频音频发送至所述用户终端。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视频音频处理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视频音频的处理方法、装置及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日趋扩大,深化司法公开也日益得到重视,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等可以依照规定复制录音或者誊录庭审录音录像,必要时人民法院应当配备相应设施。
目前,法院在收到诉讼案件后,由法院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接收案件的顺序并按编码依次排列而产生的案件的唯一标识分案号,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等案件相关人员在查询相应的庭审录音录像时,凭借法院提供的分案号在规定的客户端或应用软件上查询相应的庭审录音录像。例如,某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在2017年分案时,第一个案子的分案号为“某区民20170001”,此案当事人为当事人A,当事人A可以从法院处获知上述分案号,并在法院提供的客户端或应用软件上通过输入上述分案号,从而获得自己的庭审录音录像。
分案号是按顺序进行编码的,若此后上述法院接收到第二案子,顺序分配该案件的分案号为“某区民2017002”,此案当事人为当事人B。在不借助外界信息的情况,如果当事人A和当人B知晓彼此向上述法院提出诉讼的先后顺序,那么当事人A可以猜到当事人B的分案号(“某区民2017002”),同样的,当事人B也能猜到当事人A的分案号(“某区民2017001”)。而分案号作为获取庭审录音录像的唯一依据,若分案号泄露,可能会致使案件当事人的庭审录音录像存在被泄露的风险。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的一种视频音频的处理方法、装置及系统,主要目的在于解决由于顺序分配案件的分案号,使得与分案号有映射关系的目标视频音频存在泄露风险的问题,通过增加分案号复杂度的方式,增强了分案号抵御暴力破解的能力,进而提高了目标视频音频的安全性。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主要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第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视频音频的处理方法,该方法包括:
获取分案号,并根据所述分案号及预设动态参数生成全局唯一标识符GUID标识,所述GUID标识用于标明所述分案号与目标视频音频之间的映射关系;
接收用户终端发送的第一待验证GUID标识,并确定所述第一待验证GUID标识与所述GUID标识是否匹配;
若匹配,则将与所述GUID标识对应的目标视频音频发送至所述用户终端。
可选的,根据所述分案号及预设动态参数生成全局唯一标识符GUID标识包括:
将所述分案号及当前系统时间通过预设加密算法生成所述GUID标识;
或者,生成随机码,并将所述随机码与所述分案号进行拼接,构造所述GUID标识。
可选的,在根据所述分案号及预设动态参数生成全局唯一标识符GUID标识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目标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所述分案号、所述GUID标识、所述目标视频音频之间的映射关系,存储于预设数据库中,所述目标当事人为目标视频音频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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