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无线网络的物品共享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0533120.1 | 申请日: | 2017-07-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7330762A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07 |
发明(设计)人: | 叶均毅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山市博林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H04L29/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商专永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400 | 代理人: | 高之波,李波 |
地址: | 5284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无线网络 物品 共享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物品共享方法,尤其涉及一种基于无线网络的物品共享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以及信息产业的不断发展,资源共享成为现在人们提倡的主题,由共享单车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从而掀起了一股资源共享的热潮,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实物类的产品进行资源共享却是难上加难,这样将会导致很多物品资源的闲置甚至是浪费。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克服上述背景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基于无线网络的物品共享方法,其便捷、高效,有效减少由于物品闲置所造成的浪费。
上述目的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基于无线网络的物品共享方法,包括:
将共享库房中每一物品的物品信息记录在共享库房的中央信息处理系统的数据库中,并对每一所述物品做出相应标签;
将每一注册用户的个人生物信息录入并存储在共享库房的中央信息处理系统的数据库中,在共享库房的中央信息处理系统中建立对应每一注册用户的个人账户和绑定每一注册用户的手机钱包;
当用户进入共享库房内时,共享库房验证该用户的个人生物信息并向该用户确认以做出是否允许该用户进入共享库房的操作;
用户进入共享库房内挑选需借用的物品,当用户将所挑选的物品拿起时共享库房将通过摄像头扫描和记录该用户所拿起的物品并且加入对应该用户的个人账户的购物车内;
当用户离开共享库房时,共享库房验证该用户的个人生物信息并向该用户确认,共享库房将对应该用户的付账信息直接推送到该用户移动终端上的手机钱包中。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共享库房中每一物品的物品信息是通过摄像头扫描和记录在共享库房的中央信息处理系统的数据库中。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对每一所述物品做出相应标签的信息包括物品名称、价格、产地、生产日期。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每一注册用户的个人生物信息包括面部信息、手掌和/或指纹。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共享库房的中央信息处理系统根据每一注册用户的级别决定每一注册用户借用共享库房内物品的期限和在该期限内每一注册用户可借用的物品数量。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在共享库房内所有供出借的物品里面均安装有芯片以便于共享库房的中央信息处理系统扫描和记录供出借物品的物品信息,所有供出借的物品都列在共享库房的在线目录中。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用户可在移动终端上安装专用APP软件,该专用APP软件与共享库房的中央信息处理系统建立无线通信连接,用户在该专用APP软件实名认证后可在该专用APP软件在线浏览该共享库房的在线目录中所有供出借的物品。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该共享库房是可移动的,用户可通过该专用APP软件向共享库房的中央信息处理系统发去定位信息,该共享库房将移动至该定位信息所指定的位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较,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本发明具有的优点在于:
本发明的基于无线网络的物品共享方法,便捷、高效,有效减少由于物品闲置所造成的浪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基于无线网络的物品共享方法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所揭示的一种基于无线网络的物品共享方法,包括:
将共享库房中每一物品的物品信息记录在共享库房的中央信息处理系统的数据库中,并对每一所述物品做出相应标签,共享库房内供出借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野营装备、运动器材、玩具和家庭电器,还有很多人们想要却不必拥有的东西;
将每一注册用户的个人生物信息录入并存储在共享库房的中央信息处理系统的数据库中,在共享库房的中央信息处理系统中建立对应每一注册用户的个人账户和绑定每一注册用户的手机钱包;
当用户进入共享库房内时,共享库房验证该用户的个人生物信息并向该用户确认以做出是否允许该用户进入共享库房的操作;
用户进入共享库房内挑选需借用的物品,当用户将所挑选的物品拿起时共享库房将通过摄像头扫描和记录该用户所拿起的物品并且加入对应该用户的个人账户的购物车内;
当用户离开共享库房时,共享库房验证该用户的个人生物信息并向该用户确认,共享库房将对应该用户的付账信息直接推送到该用户移动终端上的手机钱包中。
优选地,共享库房中每一物品的物品信息是通过摄像头扫描和记录在共享库房的中央信息处理系统的数据库中。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山市博林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经中山市博林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533120.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