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筛选地下水污染监测指标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710542719.1 | 申请日: | 2017-07-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7315075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03 |
发明(设计)人: | 朱雪芹;陈坦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
主分类号: | G01N33/18 | 分类号: | G01N33/18 |
代理公司: | 济南圣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张勇 |
地址: | 100000***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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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筛选 地下水 污染监测 指标 方法 | ||
1.一种筛选地下水污染监测指标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地下水测试样品,对所述测试样品依据污染物的毒性程度进行分层筛查,获得不同毒性程度的地下水污染指标;对所述测试样品依据污染物的毒性程度进行分层筛查具体为:
第一层筛查样品中的人为污染物占比;
第二层筛查样品中的无机常规指标占比;
将第一层的筛查结果与第二层筛查结果整合,作为第三层筛查的筛查源,将所述筛查源按照毒理性高低进行排序,得到不同毒性程度的地下水污染指标;
将所述地下水污染指标按照威胁人体健康为首要级别,威胁生态安全为次级级别,潜在污染为第三级别进行划分,获得三级地下水污染监测指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毒理性高低具体按照致癌、致畸、致病致癌致畸、致病致病进行排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若人为污染物占比超标,且该超标的人为污染物达到了致癌、致畸或致病的程度,则将该人为污染物纳入威胁人体健康级监测指标;否则,将该人为污染物纳入威胁生态安全级监测指标。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无机常规指标占比超标,且该超标的无机常规指标能够导致局部生态环境发生改变,则将其纳入威胁生态安全级监测指标;若无机常规指标占比超标,且该超标的无机常规指标达到了致癌、致畸或致病的程度,则将其纳入威胁人体健康级监测指标。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威胁人体健康级监测指标隶属于地下水的上游径流区,则该种威胁人体健康级监测指标纳入威胁生态安全级监测指标。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潜在污染级监测指标包括新型污染物,所述新型污染物指采用现有技术手段不能检测其成分的污染物。
7.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人为污染物采用有机微量污染指标。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人为污染物占比采用人为污染物检出频率数。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无机常规指标占比采用地下水水质标准Ⅲ类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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