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智能车辆控制器在审
申请号: | 201710554913.1 | 申请日: | 2017-07-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9229037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18 |
发明(设计)人: | 郑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肇庆高新区凯盈顺汽车设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16/037 | 分类号: | B60R16/037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26238 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迎***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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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智能车辆 控制设备 权限判断模块 控制器 权限 发送模块 接收模块 逻辑控制 用户操作 用户控制 便利性 自动地 预设 查询 指令 | ||
本发明属于智能车辆控制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智能车辆控制的控制器,包括:接收模块、第一权限判断模块、第一执行模块、发送模块、第二权限判断模块、第二执行模块;第二权限判断模块通过查询预设的逻辑控制列表判断所述第一智能车辆控制设备是否具有控制第二智能车辆控制设备的权限,当第二权限判断模块判断出第一智能车辆控制设备具有控制第二智能车辆控制设备的权限时,执行所述第二指令。本发明能够实现当第一智能车辆控制设备执行用户控制后,自动地进一步控制另一个第二智能车辆控制设备,使用户操作上的便利性得到提高。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智能车辆控制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智能车辆控制器。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发展,智能车辆已经逐步进入千家万户,给人们带来极大的便利。而传统的智能车辆控制通常是:解析用户的控制信息,然后将控制信息转化为控制指令,再发送给智能车辆控制设备,用户控制其中一个车辆控制设备后,当需要进一步控制另一个车辆控制设备协同工作时,需要用户再次手动控制一次。这导致了用户操作上的不便利。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智能车辆控制器,能够实现当第一智能车辆控制设备执行用户控制后,自动地进一步控制另一个第二智能车辆控制设备。本发明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智能车辆控制器,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用户发送的第一指令,所述第一指令用于控制第一智能车辆控制设备;
第一权限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第一指令的发出者是否具有控制智能车辆控制设备的权限;
第一执行模块,当所述第一权限判断模块判断出指令发出者具有权限时,执行所述第一指令;
发送模块,用于向第二智能车辆控制设备发送第二指令,所述第二指令用于控制第二智能车辆控制设备;
第二权限判断模块,通过查询预设的逻辑控制列表判断所述第一智能车辆控制设备是否具有控制第二智能车辆控制设备的权限;
第二执行模块,当所述第二权限判断模块判断出第一智能车辆控制设备具有控制第二智能车辆控制设备的权限时,执行所述第二指令;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简化了控制,使用户的操作便利性得到提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描述,显然,所描述的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一种智能车辆控制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模块1,用于接收用户发送的第一指令,所述第一指令用于控制第一智能车辆控制设备;
第一权限判断模块2,用于判断所述第一指令的发出者是否具有控制智能车辆控制设备的权限;
第一执行模块3,当所述第一权限判断模块2判断出指令发出者具有权限时,执行所述第一指令;
发送模块4,用于向第二智能车辆控制设备发送第二指令,所述第二指令用于控制第二智能车辆控制设备;
第二权限判断模块5,通过查询预设的逻辑控制列表判断所述第一智能车辆控制设备是否具有控制第二智能车辆控制设备的权限;
第二执行模块6,当所述第二权限判断模块5判断出第一智能车辆控制设备具有控制第二智能车辆控制设备的权限时,执行所述第二指令;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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