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三方视角下居民小区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合作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0599186.0 | 申请日: | 2017-07-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64193A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12 |
发明(设计)人: | 刘在国;郭国太;叶文水;陈芳;吕志愿;郑东鸣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50/16 | 分类号: | G06Q50/16;G06Q5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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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361009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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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视角 居民 小区 电动汽车 充电 安装 合作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网系统中电动汽车充电桩配置问题,尤其涉及一种三方视角下居民小区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合作方法。
背景技术
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正式提出,“大力发展和推广以电动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加快建设城市停车场和充电设施。”这说明相比其它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力。电动汽车是以蓄电池为动力来行使的新能源汽车,具有能量使用效率高,零污染排放等优点。目前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发展电动汽车以减少对于石油的消耗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虽然电动汽车有这些优点,但是目前制约电动汽车发展的最大障碍就是充电设施的建设。
以小区为单位的充电桩群将会是电动汽车的主要充电设备。根据政府等部门规定,充电桩为新建小区必备的配套,电网系统也会单独划拨负荷容量。但是对于在小区内建设充电桩,不仅仅靠以电网系统为主的充电桩运营商来负责安装运营,还要考虑到居民小区物业的配合和维护以及小区居民对于使用电动汽车的意愿。
本发明将小区物业和小区居民用户纳入小区充电桩建设的问题中,找出充电桩运营商、小区物业和居民用户愿意合作的前提条件。这些前提条件的实现能够极大提高小区电动汽车市场发展的效率,提升参与各方的热情,使之积极配合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设和维护,推动小区电动汽车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三方视角下居民小区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合作方法,充分考虑小区物业和居民用户参与充电桩建设的条件,在电网系统参与安装运营小区充电桩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其与小区物业、居民用户达成小区充电桩安装和维护以及使用的合作条件,实现电动汽车充电桩在居民小区的顺利安装使用。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三方视角下居民小区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合作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构建第三方存在情况下的混合策略博弈模型,用来研究充电桩运营商、小区物业、居民用户三者对于在小区内建立、配合维护、并使用充电桩的情况,对充电桩运营商、小区物业和居民用户三方关系作出假设以及给出三方的收益成本函数值;求出三方存在下博弈模型的均衡解;对于模型均衡解给出三方合作的结果分析以及三方合作的方案。
1)构建模型
三方分别为充电桩运营商(A)、小区物业(B)、居民用户(C),且均处于完全信息状态下;三者策略选择分别为:充电桩运营商(A)是否在小区内安装充电桩、小区物业(B)是否配合租出场地给运营商以及维护看管充电桩、居民用户(C)是否使用电动汽车。
其中所述充电桩运营商(A)的收益成本函数包括政府给予充电桩运营商的新能源补贴为GA、全年售电利润为FA、安装运营充电桩费用为CA、给予小区物业年租金及利润分成为ZA;
其中所述小区物业(B)假设小区物业的收益成本函数包括维护看管小区充电桩费用为CB、用于其他用途的机会成本为OB;
其中所述、居民用户(C)的收益成本函数包括居民用户全年跑相同公里数使用燃油汽车的综合费用为MR、全年跑相同公里数使用电动汽车的综合费用为MD、以及居民用户在小区没有安装充电桩情况下外出充电的时间和距离等费用为MC;
构建第三方存在下的双方混合策略博弈模型,分别为充电桩运营商(A)与小区物业(B)和居民用户(C)、小区物业(B)与充电桩运营商(A)和居民用户(C)、居民用户(C)与充电桩运营商(A)和小区物业(B)第三方存在下的混合策略博弈;其中将后两者博弈方作为一方阵营,两者的策略选择是相互独立不受影响的,所以其概率是联合相乘。
2)求出三方存在下博弈模型的均衡解
充电桩运营商安装充电桩概率为P1,
小区物业配合安装及维护充电桩概率为
居民用户使用充电桩的概率为P2,
3)结果分析以及三方合作的方案
充电桩运营商安装充电桩的概率为当ZA<CB时,充电桩运营商不可能安装充电桩;当ZA>CB时,充电桩运营商才有可能在小区安装充电桩;当ZA-CB-OB=0时充电桩运营商安装充电桩的概率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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