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除尘除雾装置及除尘除雾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710599817.9 | 申请日: | 2017-07-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9276953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29 |
发明(设计)人: | 严桂;程子剑;夏亮;徐成宏;张红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德梅斯特(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45/08 | 分类号: | B01D45/08 |
代理公司: | 上海旭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0 | 代理人: | 郑立 |
地址: | 200137 上海市浦***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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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除尘 除雾装置 除雾部件 除雾系统 结构稳定性 轴对称布置 除雾性能 除雾组件 间距排列 排放标准 系统结构 除雾 坍塌 | ||
1.一种除尘除雾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多个按间距排列布置的除尘除雾部件,其中至少有两个除尘除雾部件呈轴对称布置,使得其中一个或一组除尘除雾部件能够补偿或部分补偿由其它除尘除雾部件产生的作用力。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尘除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除雾装置包括至少两个除尘除雾组件,每个除尘除雾组件包括一个或多个同向排列的除尘除雾部件,相邻两个除尘除雾组件互为轴对称布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除尘除雾装置,其特征在于,单个除尘除雾组件的宽度为23~990mm。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除尘除雾装置,其特征在于,呈轴对称布置的除尘除雾部件或除尘除雾组件为一体成型。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尘除雾装置,其特征在于,相邻两除尘除雾部件的间距为10~100m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尘除雾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除尘除雾装置中,所述除尘除雾部件的周围设置有水平端板和竖直端板,所述除尘除雾部件的两端通过热塑焊接或连接件与所述水平端板固定连接,以构成一个完整的除尘除雾组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除尘除雾系统,其特征在于,在单个除尘除雾组件中,呈轴对称布置的除尘除雾部件设置在所述单个除尘除雾组件的中间位置。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除尘除雾装置,其特征在于,呈轴对称布置的除尘除雾部件或除尘除雾组件设置在以所述除尘除雾装置中的竖直端板为对称轴的对称位置。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尘除雾装置,其特征在于,呈轴对称布置的除尘除雾部件或除尘除雾组件设置在所述除尘除雾装置的中间位置。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尘除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除雾部件的断面包括至少一个波长的正弦波曲线或余弦波曲线。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除尘除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除雾部件的断面的两侧分别为第一侧面和第二侧面,所述第一侧面具有一个或多个孔部,和/或所述第二侧面具有一个或多个钩部;所述孔部为从所述第一侧面向外延伸再回至所述第一侧面的部分与所述第一侧面围成的孔,所述钩部为从所述第二侧面向外延伸的部分,所述钩部的端部与所述第二侧面分离。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尘除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除雾部件的材质为PP或不锈钢。
13.一种除尘除雾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除尘除雾装置,所述除尘除雾装置安装在吸收塔和/或水平烟道中。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除尘除雾系统,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除尘除雾装置组装成“1”字形或“一”字形或“V”字形或连在一起的多个“V”字形。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除尘除雾系统,其特征在于,“1”字形或“一”字形布置中,每个除尘除雾装置具有第一平面,所述第一平面与烟气流方向的夹角为90°。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除尘除雾系统,其特征在于,“V”字形布置中,每个除尘除雾装置具有第二平面,所述第二平面与烟气流方向的夹角为大于0°且小于90°。
17.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除尘除雾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除尘除雾装置中,所述除尘除雾部件的周围设置有水平端板和竖直端板,所述除尘除雾部件的两端通过热塑焊接或连接件与所述水平端板固定连接,以构成一个完整的除尘除雾组件;相邻两个除尘除雾组件通过用螺栓连接各自的竖直端板而连接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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