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温室土壤次生盐渍化的防治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710641796.2 | 申请日: | 2017-07-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7567744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28 |
发明(设计)人: | 武雪萍;李若楠;张彦才;岳继生;赵来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河北省农林科学院农业资源环境研究所;新疆慧尔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B79/02 | 分类号: | A01B79/02;A01G22/15;A01G24/22;C05G1/00;C05G3/00;C05G3/40;C05G3/80 |
代理公司: | 北京高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530 | 代理人: | 陈敏 |
地址: | 100081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温室 土壤 次生 盐渍化 防治 方法 | ||
本发明提供一种温室土壤次生盐渍化的防治方法,涉及温室土壤盐渍化防治技术领域。本发明从土壤盐渍化的成因入手,减少施用氮肥,采用基质和改良剂对温室土壤进行增肥和控制盐分,在休闲期进行灌溉洗盐、种植期间合理灌水、控制返盐,能够有效控制土壤盐渍化,不会产生对土壤产生不良影响,不污染环境,有利于设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温室土壤盐渍化防治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温室土壤次生盐渍化的防治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蔬菜种植面积和产量逐渐增加,菜田土壤污染退化问题受到关注。调查研究全国主要菜区633个设施土样发现温室和大棚土壤平均电导率523.6μS/cm和540.1μS/cm,高于蔬菜正常生长临界值(600μS/cm)的土样接近总数的30%。由于设施栽培可以人工控制条件,从而加快作物的生长,提高作物的产 量,同时实现全候、周年生产等,设施栽培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上蔬菜、瓜果生产的一种重要模式。然而由于常年处于温室或大棚的覆盖状态下,土壤 中的水分平衡状况不同于露天栽培模式,导致下层土壤中盐分和矿质养分随毛细管上升到地表,引起土壤次生盐渍化,土壤盐分含量的积累会造成土壤溶液浓度过高,引起作物“生理干旱”,如同土壤含水量低引起作物“缺水 干旱”一样,生理干旱也会造成作物减产甚至死亡。因而,设施土壤次生盐渍化已成为影响设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因子。
设施土壤积累盐分主要以硝酸根、硫酸根为主。大量研究表明,造成盐分积累主要原因一方面与菜农施肥种类不当、配比不合理、施用超量有关,另一方面是不合理灌溉所致。过量积累的盐分不仅会在蔬菜中富集导致果实品质下降,而且会向土壤深层迁移污染地下水体。
现有技术中,针对设施连栋大棚土壤次生盐渍化防治的措施有很多,以水利措施为例,包括:①蓄淡压盐,在大棚周围筑存降水,促使土壤脱盐;②灌水洗盐,采用大定额灌溉,冲洗淋溶土壤盐分,并经排水系统排出灌区;③排水降低地下水位至适宜深度,常用的排水方式有明沟排水、暗管排水、竖井排水;④挖大穴下客土,下部设隔离层和渗管排盐等。但是,这些防治措施工程量大,效果不够理想,温室土壤次生盐渍化仍然是影响设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不足,本发明提供一种温室土壤次生盐渍化的防治方法,解决了现有技术中温室土壤次生盐渍化防治方法不理想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温室土壤次生盐渍化的防治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向温室土壤中施用基质,将土壤深翻25-35cm,其中基质亩施用量500-1000kg;
S2、温室土壤施用基质后1-2个月后,在温室土壤中施用土壤改良剂,亩施用量80-160kg,将温室土壤均匀翻耕一次,深翻25-35cm,调节翻耕土壤水分含量为15-30%;
S3、将蔬菜密植在步骤S2处理后的温室土壤上,当蔬菜幼苗定植后灌溉定苗水,定苗水控制为20-40方/亩;
S4、蔬菜幼苗定植后,进行灌溉施肥;
S5、蔬菜采摘后,在休闲期,对温室土壤进行灌溉,使得灌溉后土壤含水量为田间持水量的60-70%。
进一步地,步骤S1所述基质由荷塘泥10-30份、长柄木霉0.5-3份、蚕沙3-9份、木薯渣3-9份、微生物菌剂2-6份、氨基酸盐1-6份、葡萄糖4-8份、蓝藻3-8份、褐煤8-15份、磷石膏6-17份、发酵家禽粪便8-20份、发酵秸秆10-15份、沸石10-25份混合而成。
进一步地,所述微生物菌剂为解淀粉芽孢杆菌、巨大芽孢杆菌、地衣芽孢杆菌、酵母菌、棕色固氮菌中的至少一种。
进一步地,所述氨基酸盐为苯丙氨酸盐、半胱氨酸盐、丝氨酸盐中的至少一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河北省农林科学院农业资源环境研究所;新疆慧尔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河北省农林科学院农业资源环境研究所;新疆慧尔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641796.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