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信息处理方法、电子设备及计算机存储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1710648097.0 | 申请日: | 2017-08-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7547717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05 |
发明(设计)人: | 陈宏星;李斌;李辉;魏昭;李凯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65 | 分类号: | H04M1/65;H04M1/654 |
代理公司: | 北京派特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70 | 代理人: | 李梅香,张颖玲 |
地址: | 100085***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信息处理 方法 电子设备 计算机 存储 介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信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信息处理方法、电子设备及计算机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随着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手机或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称为了人们日常使用的日常设备,可用于人们的通话、消息联系,以处理工作、生活及学些各方面的事务。
在现有技术中存在这一种需求,用户在通话时,可能需要基于电子设备中的某些信息发送给对方,但是在发送之前需要用户手动查找;这时就需要暂时停止通话,或者,手动退出通话界面。这样就存在用户操作繁琐,通话容易中断,用户体验感受差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实施例期望提供一种信息处理方法、电子设备及计算机存储介质,至少部分解决上述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应用于第一电子设备中,包括:
当所述第一电子设备与第二电子设备语音通话时,监听通话内容;
基于监听的通话内容,输出与所述通话内容满足预定关系的信息提示;
检测用户作用于所述信息提示的第一操作;
基于所述第一操作的操作指示,对与所述信息提示相关的信息内容执行预设操作。
基于上述方案,所述基于所述第一操作的操作指示,对与所述信息提示相关的信息内容执行预设操作,包括:
基于所述第一操作的操作指示,将与所述信息提示相关的信息内容发送给所述第二电子设备。
基于上述方案,所述基于所述第一操作的操作指示,将与所述信息提示相关的信息内容发送给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包括:
将所述信息内容转换为语音数据;
将所述语音数据发送给所述第二电子设备。
基于上述方案,所述基于监听的通话内容,输出与所述通话内容满足预定关系的信息提示,包括:
从所述通话内容提取预设关键字;
基于预设关键字和预定应用的对应关系,查询所述预定应用中与所述通话内容相关联的信息内容;
当查询到与所述通话内容相关联的信息内容时,生成并输出所述信息提示。
基于上述方案,所述当查询到与所述通话内容相关联的信息内容时,生成所述信息提示,包括:
根据所述信息内容,生成并输出与所述信息内容相关的信息提示。
基于上述方案,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第一电子设备接收到所述第二电子设备的语音通话请求时,或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向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发送语音通话请求时,自动启动监听应用;
所述当所述第一电子设备与第二电子设备语音通话时,监听通话内容,包括:
利用所述监听应用监听所述通话内容。
基于上述方案,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启动所述监听应用之后,获取供所述监听应用进行所述信息内容获取的存储地址;
所述基于监听的通话内容,输出与所述通话内容满足预定关系的信息提示,包括:
基于所述通话内容,查询所述存储地址存储的信息内容,以获得所述信息内容;
基于所述信息内容,生成所述信息提示。
基于上述方案,所述基于监听的通话内容,输出与所述通话内容满足预定关系的信息提示,包括:
在利用第一通道输出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语音的同时,利用第二通道语音输出所述信息提示;其中,所述第一通道不同于所述第二通道。
本发明实施例第二方面提供一种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为第一电子设备,包括:
监听单元,用于当所述第一电子设备与第二电子设备语音通话时,监听通话内容;
输出单元,用于基于监听的通话内容,输出与所述通话内容满足预定关系的信息提示;
检测单元,用于检测用户作用于所述信息提示的第一操作;
执行单元,用于基于所述第一操作的操作指示,对与所述信息提示相关的信息内容执行预设操作。
基于上述方案,所述执行单元,具体用于基于所述第一操作的操作指示,将与所述信息提示相关的信息内容发送给所述第二电子设备。
基于上述方案,所述输出单元,具体用于从所述通话内容提取预设关键字;基于预设关键字和预定应用的对应关系,查询所述预定应用中与所述通话内容相关联的信息内容;当查询到与所述通话内容相关联的信息内容时,生成所述信息提示。
本发明实施例第三方面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通信模组,用于其他电子设备进行通信;
输出模组,用于输出信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未经联想(北京)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648097.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带收线功能的充电器
- 下一篇:一种充电底座及电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