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虚拟现实VR系统的人机交互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10657522.2 | 申请日: | 2017-08-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63257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21 |
发明(设计)人: | 王明松;靳简明;都人华;钟明威 | 申请(专利权)人: | 微景天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1 | 分类号: | G06F3/01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王莹;李官 |
地址: | 100876 北京市海淀***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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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虚拟现实 vr 系统 人机交互 方法 装置 | ||
1.一种虚拟现实VR系统的人机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每隔预设时间段,利用虚拟现实VR系统的VR设备或者与VR设备连接的终端中的陀螺仪或重力感应装置获取用户视点位置数据以及利用位置追踪设备获取用户的手部位置数据;
根据预设交互条件,对所述手部位置数据进行过滤;
根据本次过滤后获得的手部位置数据、本次的用户视点位置数据、上一次过滤后获得的手部位置数据和上一次的用户视点位置数据,判断获知本次用户手部是否挥动及本次用户手部挥动方向;
若判断获知用户手部挥动,则根据本次过滤后获得的手部位置数据、本次的用户视点位置数据、上一次过滤后获得的手部位置数据、上一次的用户视点位置数据和预设角度阈值,判断本次交互是否有效;
若本次交互有效,则根据预先设置的手部挥动方向与VR操作的对应关系,执行本次用户手部挥动方向所对应的VR操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交互条件,包括:所述手部位置数据的高度是否满足预设高度范围,或者所述手部位置数据对应的虚拟手是否触发到虚拟物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本次过滤后获得的手部位置数据和上一次过滤后获得的手部位置数据,判断获知本次用户手部是否挥动及本次用户手部挥动方向,包括:
根据本次过滤后获得的手部位置数据中手部位置在竖直方向上的分量大小和上一次过滤后获得的手部位置数据中手部位置在竖直方向上的分量大小,判断获知本次用户手部在上下方向上是否挥动;
根据本次过滤后获得的手部位置数据和本次的用户视点位置数据,获取本次的交互向量,以及根据上一次过滤后获得的手部位置数据和上一次的用户视点位置数据,获取上一次的交互向量;
计算本次的交互向量与上一次的交互向量的叉乘结果向量;
若所述叉乘结果向量在Y轴方向的分量大于0,则确定本次用户手部从左往右挥动;
若所述叉乘结果向量在Y轴方向的分量小于0,则确定本次用户手部从右往左挥动;
若所述叉乘结果向量在Y轴方向的分量等于0,则确定本次用户手部在左右方向上没有挥动;
其中,交互向量为从视点位置到手部位置的方向向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本次过滤后获得的手部位置数据、本次的用户视点位置数据、上一次过滤后获得的手部位置数据、上一次的用户视点位置数据和预设角度阈值,判断本次交互是否有效,包括:
根据本次过滤后获得的手部位置数据和本次的用户视点位置数据,获取本次的交互向量;
根据上一次过滤后获得的手部位置数据和上一次的用户视点位置数据,获取上一次的交互向量;
根据本次的交互向量和上一次的交互向量,获取本次用户手部挥动角度;
将本次用户手部挥动角度与预设角度阈值进行比较,若本次用户手部挥动角度大于等于预设角度阈值,则确定本次交互有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将本次用户手部挥动角度与预设角度阈值进行比较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本次用户手部挥动角度小于预设角度阈值,则确定本次交互无效。
6.一种虚拟现实VR系统的人机交互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每隔预设时间段,利用虚拟现实VR系统的VR设备或者与VR设备连接的终端中的陀螺仪或重力感应装置获取用户视点位置数据以及利用位置追踪设备获取用户的手部位置数据;
过滤模块,用于根据预设交互条件,对所述手部位置数据进行过滤;
第一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本次过滤后获得的手部位置数据、本次的用户视点位置数据、上一次过滤后获得的手部位置数据和上一次的用户视点位置数据,判断获知本次用户手部是否挥动及本次用户手部挥动方向;
第二判断模块,用于若判断获知用户手部挥动,则根据本次过滤后获得的手部位置数据、本次的用户视点位置数据、上一次过滤后获得的手部位置数据、上一次的用户视点位置数据和预设角度阈值,判断本次交互是否有效;
执行模块,用于若本次交互有效,则根据预先设置的手部挥动方向与VR操作的对应关系,执行本次用户手部挥动方向所对应的VR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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