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影像信息共享系统及其运用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0676087.8 | 申请日: | 2017-08-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23966A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01 |
发明(设计)人: | 黄小燕 | 申请(专利权)人: | 泉州市爱迪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20/14 | 分类号: | G06Q20/14;G06Q20/16;G06Q20/32;H04L29/08 |
代理公司: | 泉州市博一专利事务所35213 | 代理人: | 方传榜,俞兰周 |
地址: | 362343 福建省泉***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影像 信息 共享 系统 及其 运用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数据交换网络领域,更具体地讲是一种影像信息共享系统及其运用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的百货型商场,通常包括众多商家,每一商家租用商场的一小块面积。为了方便统一控制和管理,收银由商场统一在若干位置设置的收银台进行收银。消费者在商家处选好商品后,商家开单给消费者,消费者凭单到收银台付款并取回已支付的底单回到商家,凭已支付底单向商家取走之前选好的商品。消费者需要在在收银台和商家之间来回走,浪费时间和精力,这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不便。
目前收费停车场通常在出、入口出设置监控,计算车辆在停车场中的停留时间来计算停车费,在车辆经过出口时,用出口处的显示屏显示车辆停留时间和停车费,并在出口处安排收费岗,由工作人员进行收费。工作人员通常仍采用收取现金的方式,即使驾驶员要求使用移动支付,也需要由驾驶员进行扫码支付,支付起来较为不便。
住宅小区中业主交物业管理费,通常是由业主到物业管理中心交费。但是物业管理中心的上班时间通常和业主的上班时间一致,业主需请假去交物业费。业主以此为由拖欠物业费,物业管理中心则需要安排人员在非工作时间业主在家时到业主家中收取物业费。
在商场、住宅小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都安装有影像播放设备,如显示屏或投影仪等,但这些影像播放设备通常只有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才能使用,且用处较为单一。个人或企业想要投放如寻物寻人启事、公共安全或者个人留言等广告时需与企业内部人员层层交涉,操作起来容易花费大量时间,效率极低。特别是对于一些突发或紧急情况而言,时间就是生命,广告信息的及时发布对事态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现有商场或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中存在支付方式较为繁琐,业主与物业中心在物业费支付上交流不够便利,广告投放方法较为繁琐等问题,因此需要设计一种通过整合现有商场、住宅小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内的所有影像播放设备,能实现信息共享并解决上述问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捷的影像信息系统。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影像信息共享系统及其运用方法,其目的是解决现有公共场所中存在的支付方式较为繁琐,不够便捷,广告投放方法较为繁琐等的上述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影像信息共享系统,包括移动终端、后台控制中心和复数个与后台控制中心相通讯的影像播放设备,上述后台控制中心用于控制影像播放设备和存储来自移动终端的影像信息,上述移动终端通过安装APP与后台控制中心相通讯,用户通过APP选取至少一上述影像播放设备进行影像信息的投放。
进一步,上述后台控制中心为每个影像播放设备配置有唯一编号;用户在APP上输入编号选取相应的影像播放设备。
进一步,上述APP具有地图功能,上述影像播放设备配设有定位器,APP通过定位器将各影像播放设备的位置定位标注于地图,用户可在APP的地图上点选至少一影像播放设备。
进一步,上述影像播放设备为投影仪,上述移动终端为智能手机,上述影像信息包括支付信息和广告信息。
进一步,上述后台控制中心包括用于存储影像信息以及各项数据的云数据平台。
一种使用上述影像信息共享系统进行支付的方法,上述影像信息为支付信息,该支付信息包括付款码;该支付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付款方登录APP,将移动终端与后台控制中心相连通;(b)付款方在APP的地图上点选或在APP上输入编号选取收款方指定的影像播放设备;(c)付款方通过APP将移动终端内的付款码发送至后台控制中心并保存,再由后台控制中心将付款码发送至收款方指定的影像播放设备进行显示;(d)收款方通过扫描付款码进行收款。
进一步,上述支付信息还包括销售单,上述步骤(c)中,付款方还需通过APP将销售单的照片发送至收款方指定的影像播放设备进行显示,以便于收款方核实价款。
进一步,上述收款方可通过影像播放设备与支付方进行语音或视频通话。
一种使用上述影像信息共享系统投放广告的方法,上述影像信息为广告信息,该投放广告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用户登录APP,将移动终端与后台控制中心相连通;(2)用户在APP的地图上点选或在APP上输入编号选取至少一影像播放设备;(3)用户通过APP将移动终端内的广告信息发送至后台控制中心并保存,再由后台控制中心将广告信息分配给若干所选影像播放设备进行播放。
进一步,上述步骤(2)中,用户还需选择广告信息的播放时段,并支付相应的广告费;步骤(3)中,后台控制中心需由工作人员对广告信息的内容进行审核。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泉州市爱迪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泉州市爱迪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676087.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信息记录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设备、信息再现方法和信息再现设备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介质、信息复制装置和信息复制方法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再现方法、信息记录程序、信息再现程序、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再现方法、信息记录程序、信息再现程序、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记录设备、信息重放设备、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存储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信息记录设备、以及信息重放设备
- 信息存储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回放方法、信息记录设备和信息回放设备
- 信息记录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方法和信息再现装置
- 信息终端,信息终端的信息呈现方法和信息呈现程序
- 信息创建、信息发送方法及信息创建、信息发送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