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单体设备的商家处租赁方法和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710702442.4 | 申请日: | 2017-08-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51901A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08 |
发明(设计)人: | 董志国;金红兵 | 申请(专利权)人: | 董志国;金红兵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K7/14 |
代理公司: | 北京创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577 | 代理人: | 李芙蓉,冯建基 |
地址: | 100075 北京市丰***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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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单体 设备 商家 租赁 方法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共享租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单体设备的商家处租赁方法和系统。
背景技术
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
现有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和共享充电宝本身是一种租赁行为,例如ofo保留对小黄车的所有权(产权),而骑行者在扫码开锁后,对小黄车产生使用权,而在骑行结束后,骑行车关闭车锁,并通过APP支付租赁费用。
现有租赁的方式存在问题:
1、共享方仅收取一次预付款,而且每次同一个客户的同一账号仅能租赁一个共享设备,例如共享单车;
2、现有共享充电宝必须在每次使用完毕后归还充电宝,从而降低了共享充电宝的流通率。
3、小型的单体设备归要么固定不可移动,要么归还不方便,容易丢失。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单体设备的商家处租赁方法和系统,本发明提供的方法和系统方便单体设备的归还,在保证单体设备可移动的情况下,能够有效防止单体设备丢失。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单体设备的商家处租赁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
接收客户在首个待租赁的单体设备上所扫描的设备二维码;
发出开启所述首个待租赁的单体设备的指令,并扣除客户的租赁预付款后开始计时;
接收客户在商家处扫描的商家二维码后停止计时;
发出关闭所述首个待租赁的单体设备的指令,返回扣除租赁费后的所述租赁预付款;其中,所述租赁费用为单位时间租赁单价与计时时间间隔的乘积。
可选的,该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客户在其它待租赁的单体设备上所扫描的设备二维码;
发出开启所述其它待租赁的单体设备的指令,并扣除客户的租赁预付款后开始计时;
接收客户在商家处扫描的商家二维码后停止其它待租赁的单体设备的计时;
发出关闭所述其它待租赁的单体设备的指令,返回扣除租赁费后的所述租赁预付款。
可选的,所述在所述接收客户在商家处扫描的商家二维码后,停止其它待租赁的单体设备的计时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提供客户选择所有已经租赁的单体设备中的其中一个单体设备停止计时的选择。
可选的,所述在发出关闭所述其它待租赁的单体设备的指令,返回扣除租赁费后的所述租赁预付款的步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显示未归还的单体设备的数量。
可选的,所述单体设备为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共享汽车或共享电脑。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单体设备的商家处租赁系统,该系统包括:
第一二维码扫描模块,用于接收客户在首个待租赁的单体设备上所扫描的设备二维码;
第一租赁开启模块,用于发出开启所述首个待租赁的单体设备的指令,并扣除客户的租赁预付款后开始计时;
第二二维码扫描模块,用于接收客户在商家处扫描的商家二维码后停止计时;
第一租赁结束模块,用于发出关闭所述首个待租赁的单体设备的指令,返回扣除租赁费后的所述租赁预付款;其中,所述租赁费用为单位时间租赁单价与计时时间间隔的乘积。
可选的,该系统还包括:
第三二维码扫描模块,用于接收所述客户在其它待租赁的单体设备上所扫描的设备二维码;
第二租赁开启模块,用于发出开启所述其它待租赁的单体设备的指令,并扣除客户的租赁预付款后开始计时;
第四二维码扫描模块,用于接收客户在商家处扫描的商家二维码后停止其它待租赁的单体设备的计时;
第二租赁结束模块,用于发出关闭所述其它待租赁的单体设备的指令,返回扣除租赁费后的所述租赁预付款。
可选的,所述系统还包括:
租赁结束提供模块,用于提供客户选择所有已经租赁的单体设备中的其中一个单体设备停止计时的选择。
可选的,所述系统还包括:
未归还单体设备显示模块,用于显示未归还的单体设备的数量。
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
本发明方法和系统在原有的共享租赁模式上进行了突破,使单体设备的出租和归还仅通过扫码形式即可完成,同时每次租赁都扣除预付款,提高了租赁行为的安全性。另外,还可以方便单体设备的归还,在保证单体设备可移动的情况下,能够有效防止单体设备丢失。
附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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