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视机有效
申请号: | 201710756469.1 | 申请日: | 2017-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7517355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2-07 |
发明(设计)人: | 王天华;王安;张超;张婵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64 | 分类号: | H04N5/64;H04N5/60 |
代理公司: | 11291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黄志华 |
地址: | 2661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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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视机 | ||
1.一种电视机,包括扬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扬声装置包括至少一个低频扬声器和至少一对中频扬声器;其中,
所述中频扬声器设置于靠近所述电视机的边框的第一设定区域内,且所述中频扬声器的出声口朝向距离最近的所述电视机的边框,所述中频扬声器相对所述电视机的垂直方向的中轴线左右对称设置;所述低频扬声器设置于靠近所述电视机的中心位置的第二设定区域内,以使所述低频扬声器到所述电视机的观看区域内目标位置的低音与所述中频扬声器到所述目标位置的中音的声程差不小于第一阈值;其中,所述第一阈值不大于所述电视机显示屏的最大边长。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低频扬声器的出声口与所述电视机的各个边框的距离不小于第二阈值;所述中频扬声器的出声口与距离最近的所述电视机的边框的距离不大于第三阈值;
其中,所述第二阈值大于所述第一阈值,且所述第一阈值大于所述第三阈值。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低频扬声器包括扬声器单元和盖板;所述盖板盖合所述扬声器单元的振膜区域,且所述盖板上设有所述低频扬声器的出声口。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频扬声器包括扬声器单元和盖板;所述盖板盖合所述扬声器单元的振膜区域,且所述盖板上设有所述中频扬声器的出声口。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扬声装置包括两个低频扬声器和两个中频扬声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频扬声器设置于靠近所述电视机的底部边框的位置。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频扬声器的出声口朝向所述电视机的底部边框,且所述中频扬声器的出声口距离所述电视机的底部边框的距离不大于所述第三阈值。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低频扬声器的出声口朝向所述电视机的顶部边框,且所述低频扬声器的出声口与所述电视机的各个边框的距离不小于所述第二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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