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往复锯的可调式工件夹持装置及电动往复锯有效
申请号: | 201710805897.9 | 申请日: | 2017-09-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7350553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8-29 |
发明(设计)人: | 丰志明;马广;高金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金美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D51/04 | 分类号: | B23D51/04;B23D49/16 |
代理公司: | 杭州君度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40 | 代理人: | 王桂名 |
地址: | 321042 浙江省金华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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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往复 调式 工件 夹持 装置 | ||
1.一种电动往复锯的可调式工件夹持装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活动夹臂、限位弹片、固定夹臂、第一铰接轴、限位销和卡簧,固定夹臂前部左右两端由前向后分别设有铰接孔和可调式限位孔,活动夹臂后部左右两端设有与铰接孔配合的第一通孔以及与可调式限位孔配合的第二通孔,限位弹片左右两端设有第三通孔,铰接孔与第一通孔通过第一铰接轴连接,可调式限位孔与第二通孔、第三通孔通过限位销连接;
所述的可调式限位孔包括至少两个限位孔,限位孔之间通过导槽连通,每个限位孔的圆心处于以铰接孔圆心为圆心的圆弧线上,限位孔的直径大于导槽直径;所述的限位销包括销体,销体直径大于导槽直径且小于限位孔直径,销体左右两端分别设有一个颈部,该颈部直径小于导槽直径,两个颈部之间的距离等于固定夹臂左右两个可调式限位孔的距离;销体颈部内侧分别设有一个卡簧,销体中间设有两个相邻的卡槽;
所述的限位弹片中间设有弹片,该弹片与限位销的其中一个卡槽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往复锯的可调式工件夹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铰接轴为铆钉。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往复锯的可调式工件夹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动夹臂和固定夹臂相对的面呈锯齿状。
4.一种电动往复锯,其包括外壳、电机和锯片,电机和锯片安装在外壳上,其特征在于:其还包括可调式工件夹持装置,可调式工件夹持装置包括活动夹臂、限位弹片、固定夹臂、第一铰接轴、限位销和卡簧,固定夹臂前部左右两端由前向后分别设有铰接孔和可调式限位孔,活动夹臂后部左右两端设有与铰接孔配合的第一通孔以及与可调式限位孔配合的第二通孔,限位弹片左右两端设有第三通孔,铰接孔与第一通孔通过第一铰接轴连接,可调式限位孔与第二通孔、第三通孔通过限位销连接;
所述的可调式限位孔包括至少两个限位孔,限位孔之间通过导槽连通,每个限位孔的圆心处于以铰接孔圆心为圆心的圆弧线上,限位孔的直径大于导槽直径;
所述的限位销包括销体,销体直径大于导槽直径且小于限位孔直径,销体左右两端分别设有一个颈部,该颈部直径小于导槽直径,两个颈部之间的距离等于固定夹臂左右两个可调式限位孔的距离;销体颈部内侧分别设有一个卡簧,销体中间设有两个相邻的卡槽;
所述的限位弹片中间设有弹片,该弹片与限位销的其中一个卡槽配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往复锯,其特征在于:其还包括弹性转动机构,所述的弹性转动机构包括固定夹臂、左扭簧、右扭簧、第二铰接轴和转架,转架与外壳固定,固定夹臂后部左右两端设有第四通孔,转架左右两端设有第五通孔,固定夹臂与转架通过第四通孔、第五通孔和第二铰接轴铰接,左扭簧设置在固定夹臂左侧与转架左侧之间,左扭簧一端与固定夹臂固定,另一端与转架固定;右扭簧设置在固定夹臂右侧与转架右侧之间,右扭簧一端与固定夹臂固定,另一端与转架固定。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往复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铰接轴为铆钉。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往复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动夹臂和固定夹臂相对的面呈锯齿状。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往复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铰接轴为铆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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