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订阅处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可读存储介质有效
申请号: | 201710812109.9 | 申请日: | 2017-09-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7592633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25 |
发明(设计)人: | 白锡亮;徐博;薛猛;卢俊达 | 申请(专利权)人: | 香港乐蜜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8/18 | 分类号: | H04W8/18;H04W8/20;H04L29/08;H04L29/06 |
代理公司: | 北京柏杉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13 | 代理人: | 项京;马敬 |
地址: | 中国香港干诺道中*** | 国省代码: | 香港;8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订阅 处理 方法 装置 电子设备 可读 存储 介质 | ||
1.一种订阅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客户端,所述方法包括:
当接收到针对所述客户端内目标业务的订阅请求时,判断所述客户端绑定的应用商店账号是否订阅过所述目标业务;判断所述客户端绑定的应用商店账号是否订阅过所述目标业务,包括:判断所述客户端绑定的应用商店账号在距离接收所述订阅请求预设时间间隔内是否订阅过所述目标业务;
若订阅过所述目标业务,判断是否已退订所述目标业务;
若已退订所述目标业务,判断所述目标业务是否仍处于订阅期;
若仍处于订阅期,对所述订阅请求进行拦截;
若未退订所述目标业务,所述方法还包括:
显示订阅到期后再进行订阅的提示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未订阅过所述目标业务,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所述订阅请求发送至所述应用商店账号对应的应用商店服务器,以使所述应用商店服务器在接收到所述订阅请求后,对所述应用商店账号进行扣费,并将所述目标业务对应的订阅内容发送至所述客户端;
接收所述应用商店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目标业务对应的订阅内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未处于订阅期,所述方法还包括:
触发所述将所述订阅请求发送至所述应用商店账号对应的应用商店服务器的步骤。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所述客户端绑定的应用商店账号是否订阅过所述目标业务的步骤,包括:
向所述客户端绑定的应用商店账号所对应的应用商店服务器,发送针对所述目标业务的第一查询请求,以使所述应用商店服务器在接收到所述第一查询请求后,查询所述应用商店账号是否订阅过所述目标业务,并将是否订阅过所述目标业务订阅的第一查询结果发送给所述客户端;
接收所述应用商店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查询结果;
基于所述第一查询结果判断所述应用商店账号是否订阅过所述目标业务。
5.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所述客户端绑定的应用商店账号是否订阅过所述目标业务的步骤,包括:
向所述客户端绑定的应用商店账号所对应的应用商店服务器,发送针对所述目标业务的第二查询请求,以使所述应用商店服务器在接收到所述第二查询请求后,查询所述应用商店账号对应的所述目标业务的所有订阅信息,并将所述所有订阅信息发送给所述客户端,其中,所述所有订阅信息包括订阅信息、退订信息、续订信息和订阅期信息;
接收所述应用商店服务器发送的所述所有订阅信息;
基于所述所有订阅信息中的订阅信息,判断所述应用商店账号是否订阅过所述目标业务。
6.一种订阅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应用于客户端,所述装置包括:
第一判断单元,用于当接收到针对所述客户端内目标业务的订阅请求时,判断所述客户端绑定的应用商店账号是否订阅过所述目标业务;判断所述客户端绑定的应用商店账号是否订阅过所述目标业务,包括:判断所述客户端绑定的应用商店账号在距离接收所述订阅请求预设时间间隔内是否订阅过所述目标业务;
第二判断单元,用于当所述第一判断单元判断订阅过所述目标业务时,判断是否已退订所述目标业务;
第三判断单元,用于当所述第二判断单元判断已退订所述目标业务时,判断所述目标业务是否仍处于订阅期;
拦截单元,用于当所述第三判断单元判断所述目标业务仍处于订阅期时,对所述订阅请求进行拦截;
所述装置还可以包括:
显示单元,用于当所述第二判断单元判断未退订所述目标业务时,显示订阅到期后再进行订阅的提示信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订阅请求发送单元,用于当所述第一判断单元判断未订阅过所述目标业务时,将所述订阅请求发送至所述应用商店账号对应的应用商店服务器,以使所述应用商店服务器在接收到所述订阅请求后,对所述应用商店账号进行扣费,并将所述目标业务对应的订阅内容发送至所述客户端;
订阅内容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所述应用商店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目标业务对应的订阅内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香港乐蜜有限公司,未经香港乐蜜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812109.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