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二维码的销售信息管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710840146.0 | 申请日: | 2017-09-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7609911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14 |
发明(设计)人: | 陈庚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凯斯诺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H04W4/021 |
代理公司: | 厦门创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5232 | 代理人: | 尤怀成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厦门市***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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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二维码 销售 信息管理 方法 | ||
本发明所述基于二维码的销售信息管理方法,包括一移动终端扫描承载若干待推销产品的箱体上的箱码,箱码关联的后台获取第一用户信息和所述一移动终端的第一定位信息,关联第一用户信息和第一定位信息。消费者购买产品后,通过其移动终端扫描产品包装盒上的盒码,所述盒码关联的后台获取移动终端的第二定位信息,关联所述盒码和所述第二定位信息;若第一定位信息与第二定位信息之间的距离小于阈值,则建立第一定位信息对应的第一用户信息与第二定位信息对应的盒码的关联并存储。该方法通过获取销售者与消费者移动终端的定位信息,检查两者的定位信息是否小于阈值,若是则建立产品二维码与销售者的关联,实现对销售信息的有效管理。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移动通信技术领域,特别涉及基于二维码的销售信息管理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线上线下结合的销售方式日渐成熟。然而,厂商还是难以做到对产品销售信息的把控。现有技术基于二维码的销售信息管理方法中,通过在产品上设置二维码。消费者购买产品之后,出示产品上的二维码,销售人员对该二维码进行扫描,以此统计产品的销售信息。
但是,基于消费者的自我保护的意识,在具体实施时,要求消费者出示已购买产品对应的二维码这一动作往往难以达成。使得这一管理方法的效果差强人意,因此很难做到对销售信息的有效管理。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上述的缺陷,本发明提供基于二维码的销售信息管理方法,通过获取销售者与消费者的移动终端的定位信息,检查两者的定位信息是否小于阈值,若是,则认为符合现场销售行为,将产品的二维码与销售者进行关联,从而实现不需要消费者出示已购买产品的二维码即可对销售信息进行有效统计管理。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基于二维码的销售信息管理方法,包括:一移动终端扫描承载有若干待推销产品的箱体上的箱码;
所述箱码关联的后台通过所述一移动终端获取与其关联的第一用户信息;
获取所述一移动终端的第一定位信息;
关联所述第一用户信息与所述第一定位信息并存储;
消费者购买产品后,通过其移动终端扫描所述产品包装盒上的盒码;
所述盒码关联的后台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二定位信息,所述盒码关联的后台与所述箱码关联的后台为同一后台;
关联所述盒码与所述第二定位信息;
若所述第一定位信息与所述第二定位信息之间的距离小于阈值,则建立所述第一定位信息对应的第一用户信息与所述第二定位信息对应的盒码的关联并存储。
进一步地,所述箱码关联的后台获取第一用户信息后,判断是否已存储有对应所述第一用户信息的标识符;若否,则为所述第一用户信息分配一标识符。
进一步地,获取各个标识符对应的第一用户信息所关联的所有盒码。
进一步地,若存在两个以上的第一定位信息与一第二定位信息之间的距离同时小于阈值,则选取距离最接近的第一定位信息对应的第一用户信息与所述一第二定位信息对应的盒码进行关联。
进一步地,所述阈值为3-10米。
进一步地,所述一移动终端通过LBS位置服务获取所述第一定位信息;所述移动终端通过LBS位置服务获取所述第二定位信息。
进一步地,所述用户信息包括手机号码和/或即时通信账号。
进一步地,获取所述第一用户信息和第一定位信息之前,还包括:
所述后台请求授权通过所述一移动终端获取所述第一用户信息和所述第一定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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