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数字家庭网络上视频点播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710847078.0 | 申请日: | 2017-09-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65955A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12 |
发明(设计)人: | 殷姿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耀马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36 | 分类号: | H04N21/436;H04N21/4363;H04N21/472 |
代理公司: | 北京高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530 | 代理人: | 陈敏 |
地址: | 2154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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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数字家庭 网络 视频点播 系统 | ||
1.一种数字家庭网络上视频点播系统,包括终端系统、传输系统和中心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系统和中心控制系统之间通过传输系统来连接,所述终端系统和传输系统之间设有交换设备;所所述终端系统包括用户终端设备和通信设备,所述传输系统完成从用户端通信设备经传输线到中心系统的信息传递,中心系统用于接收用户终端设备发送的信息,对用户信息进行响应和处理,然后将用户所需要的信息发送到某一频道中,再通过传输系统反馈给用户终端设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数字家庭网络上视频点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系统包括由若干个不同的用户终端,每个用户终端均支持双绞线、同轴电缆、蓝牙或红外线的数据传输方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数字家庭网络上视频点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传输系统包括HFC传输系统、无线网络系统和普通双绞线传输系统。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数字家庭网络上视频点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控制系统包括视频服务器、播控服务器、视频源服务器和交换机。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一种数字家庭网络上视频点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服务器通过一条独立的线路输出到HFC传系统与通信设备。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一种数字家庭网络上视频点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播控服务器负责接受用户发来的播放请求、对用户进行分配频道资源、节目播放。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一种数字家庭网络上视频点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数据库服务器负责用户数据管理、用户计费、节目源的管理。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一种数字家庭网络上视频点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源服务器负责提供视频数据,所述交换机使信息资源实现共享,用户通过数字家庭网络进行视频点播,用户的信息资源也可以被家庭其它用户终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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