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摄像组件及移动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710887248.8 | 申请日: | 2017-09-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83800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11 |
发明(设计)人: | 邱泽朔;姜宇;彭运辉;冉可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熊永强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 组件 移动 终端 | ||
1.一种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组件包括第一摄像头模组及背向设置于所述第一摄像头模组的闪光灯模组,所述第一摄像头模组的拍摄朝向与所述闪光灯模组的出光方向相反;
其中,
所述摄像组件包括电路板及固定连接于所述电路板上的固定支架,所述第一摄像头模组位于所述固定支架朝向所述电路板的一侧,所述闪光灯模组位于所述固定支架背离所述电路板的一侧;
其中,所述摄像组件还包括第二摄像头模组,所述第二摄像头模组与所述第一摄像头模组并列设置,并与所述第一摄像头模组相对固定,所述第二摄像头模组的拍摄朝向与所述闪光灯模组的出光方向相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架包括支架本体及支撑件,所述支架本体与所述电路板相对,所述支撑件一端固定连接于所述支架本体,另一端固定连接于所述电路板,所述支撑件与所述支架本体形成收容空间,用以收容所述第一摄像头模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路板设有开孔,所述第一摄像头模组贯穿所述开孔。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本体包括相对设置的顶壁及底壁,所述闪光灯模组及所述第一摄像头模组分别固定于所述顶壁和所述底壁。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架还包括固定于所述顶壁的防护件,所述防护件设置于所述闪光灯模组的周侧。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闪光灯模组的出光方向上,所述防护件的高度大于所述闪光灯模组的高度。
7.根据权利要求5至6任意一项所述的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本体的底壁上设有贯穿所述电路板的凸块,所述顶壁还设有收容槽,所述收容槽伸入所述凸块中,所述第二摄像头模组固定于所述收容槽中。
8.根据权利要求5至6任意一项所述的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摄像头固定于所述电路板,且位于所述支架本体背离所述闪光灯的一侧。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架具有由所述底壁贯穿所述顶壁的透光孔,所述透光孔对准所述第二摄像头模组,用以透光。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闪光灯模组固定于所述顶壁上邻近所述透光孔的位置。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架还包括固定于所述顶壁的遮挡件,所述遮挡件位于所述透光孔或所述顶壁的上收容槽的周侧,用以遮挡所述闪光灯模组发射的光线。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架还包括固定于所述顶壁的遮挡件,所述遮挡件位于所述透光孔或所述顶壁的上收容槽的周侧,用以遮挡所述闪光灯模组发射的光线。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组件还包括盖板,所述盖板覆盖所述第二摄像头模组及所述闪光灯模组。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组件还包括盖板,所述盖板覆盖所述第二摄像头模组及所述闪光灯模组。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件远离所述顶壁的一端抵持所述盖板。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件远离所述顶壁的一端抵持所述盖板。
17.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摄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遮挡件远离所述顶壁的一端抵持所述盖板。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未经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887248.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