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虚拟文档对象模型的跨平台前端开发系统及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710891537.5 | 申请日: | 2017-09-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7608675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01 |
发明(设计)人: | 陈鑫鑫 | 申请(专利权)人: | 微景天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8/38 | 分类号: | G06F8/38;G06F8/20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王莹;李相雨 |
地址: | 100876 北京市海淀***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虚拟 文档 对象 模型 平台 前端 开发 系统 方法 | ||
1.一种基于虚拟文档对象模型的跨平台前端开发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Dom生成器、布局控制器、交互适配器和动画控制器;其中,针对任一原生平台:
所述Dom生成器,用于通过解析输入的XML生成虚拟文档对象模型Virtual Dom树,并通过在所述Virtual Dom树的节点中封装所述原生平台的视图控件,生成所述原生平台的真实文档对象模型Real Dom树;
所述布局控制器,用于基于预先设置的界面布局逻辑计算界面布局结果,并将所述界面布局结果同步到所述原生平台的视图控件中;
所述交互适配器,用于识别所述原生平台底层的输入事件,基于预先设置的手势控制逻辑将所述原生平台底层的输入事件转换为触摸事件,并将所述触摸事件在所述VirtualDom树中进行分发;
所述动画控制器,用于基于预先设置的动画控制逻辑,通过驱动基于Virtual Dom的动画的每一帧来设置所述Virtual Dom树的节点的属性;
其中,多个不同原生平台均利用相同的Virtual Dom,所述Virtual Dom包含统一界面对象模型,并基于界面对象预先设置多个不同原生平台统一的界面布局逻辑、手势控制逻辑和动画控制逻辑,所述Real Dom是多个不同原生平台上对应所述Virtual Dom的真实实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不同原生平台,至少包括:iOS平台、android平台和html5平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不同原生平台底层的输入事件包括以下的一种或多种事件:
触摸屏的触屏事件、遥控器的指令输入事件、鼠标键盘的指令输入事件、和/或触控板的触控事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屏事件中包括:单或多点的手指状态和位置信息。
5.一种基于虚拟文档对象模型的跨平台前端开发方法,利用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针对任一原生平台:Dom生成器通过解析输入的XML生成虚拟文档对象模型VirtualDom树,并通过在所述Virtual Dom树的节点中封装所述原生平台的视图控件,生成所述原生平台的真实文档对象模型Real Dom树;
布局控制器基于预先设置的界面布局逻辑计算界面布局结果,并将所述界面布局结果同步到所述原生平台的视图控件中;
交互适配器识别所述原生平台底层的输入事件,基于预先设置的手势控制逻辑将所述原生平台底层的输入事件转换为触摸事件,并将所述触摸事件在所述Virtual Dom树中进行分发;
动画控制器基于预先设置的动画控制逻辑,通过驱动基于Virtual Dom的动画的每一帧来设置所述Virtual Dom树的节点的属性;
其中,多个不同原生平台均利用相同的Virtual Dom,所述Virtual Dom包含统一界面对象模型,并基于界面对象预先设置多个不同原生平台统一的界面布局逻辑、手势控制逻辑和动画控制逻辑,所述Real Dom是多个不同原生平台上对应所述Virtual Dom的真实实现。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不同原生平台,至少包括:iOS平台、android平台和html5平台。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不同原生平台底层的输入事件包括以下的一种或多种事件:
触摸屏的触屏事件、遥控器的指令输入事件、鼠标键盘的指令输入事件、和/或触控板的触控事件。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屏事件中包括:单或多点的手指状态和位置信息。
9.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处理器、存储器、总线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
其中,所述处理器,存储器通过所述总线完成相互间的通信;
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权利要求5-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10.一种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5-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微景天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微景天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891537.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