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头戴式显示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710905321.X | 申请日: | 2017-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7884929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20 |
发明(设计)人: | 张哲;韩相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显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H01L27/32;H01L51/52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 代理人: | 张红霞;周艳玲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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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头戴式 显示 设备 | ||
1.一种头戴式显示设备,包括:
壳体;
在所述壳体中并且能够显示图像的显示板;和
在所述显示板和使用者之间的光学系统,
其中所述显示板包括:
包括能够发光的多个像素的像素层,和
在所述像素层上并且具有多个光阻开口的光阻层,
其中平面视图中的第一区域的面积从所述显示板的中心部向所述显示板的外部逐渐增大,所述第一区域为所述光阻层和所述像素在平面视图中相互重叠的区域。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中平面视图中的第二区域的面积从所述显示板的中心部向所述显示板的外部逐渐减小,所述第二区域为所述光阻开口和所述像素在平面视图中相互重叠的区域。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像素的中心和所述光阻开口的中心之间的距离从所述显示板的中心部向所述显示板的外部逐渐增大。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中所述显示板的中心部对应于使用者的眼睛的中心和所述光学系统的中心定位。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中:
所述多个像素包括在所述显示板的中心部的中心像素和在所述显示板的外部的外部像素,
所述外部像素包括分别在所述中心像素的上侧和下侧的上像素和下像素、分别在所述中心像素的左侧和右侧的左像素和右像素,以及从所述中心像素沿着对角线方向定位的对角线像素,并且
所述上像素中的所述第一区域在平面视图中在所述上像素的上部,所述下像素中的所述第一区域在平面视图中在所述下像素的下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左像素的所述第一区域在平面视图中在所述左像素的左部,所述右像素的所述第一区域在平面视图中在所述右像素的右部,并且所述对角线像素的所述第一区域在平面视图中从所述对角线像素沿着对角线方向定位。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像素层包括:
基板;
在所述基板上并且包括开关元件的开关层;
在所述开关层上并且与所述开关元件连接的第一电极;
包括在所述第一电极上并且与所述第一电极重叠的像素开口的像素限定层;
面向所述第一电极的第二电极;和
在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之间的有机发光层,
其中所述像素限定一区域,从所述第一电极、所述第二电极和所述有机发光层发射的光通过所述像素开口发射至该区域,并且
每个像素的尺寸对应于每个像素开口的尺寸。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像素层进一步包括反射外部光的抗反射层。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中所述抗反射层包括:
在所述第二电极上的外部光反射层,和
在所述第二电极和所述外部光反射层之间的相位控制层,
其中所述相位控制层提供从所述第二电极或所述第一电极反射的第一反射光和从所述外部光反射层反射的第二反射光之间的相消干涉。
10.一种头戴式显示设备,包括:
壳体;
显示板,该显示板布置在所述壳体中并且能够显示图像;和
在所述显示板和使用者之间的光学系统,
其中所述显示板包括:
包括能够发光的多个像素的像素层,和
在所述像素层上并且具有多个光阻开口的光阻层,并且
所述光阻开口从所述显示板的中心部向所述显示板的外部逐渐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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