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物品搬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710907212.1 | 申请日: | 2017-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7878983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14 |
发明(设计)人: | 田中诚;嶋村淳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大福 |
主分类号: | B65G1/04 | 分类号: | B65G1/0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张泽洲;刘林华 |
地址: | 日本大阪***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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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物品 搬运 设备 | ||
1.一种物品搬运设备,前述物品搬运设备具备搬入用端口、第1洗涤用端口、第2洗涤用端口、第1搬运装置、第2搬运装置,
前述搬入用端口搬入容纳有物品的容器,
前述第1洗涤用端口被设置于与洗涤前述物品的第1洗涤机对应的位置,将容纳有被前述第1洗涤机洗涤前的前述物品的前述容器支承,
前述第2洗涤用端口被设置于与前述第1洗涤机对应的位置,将被从前述容器取出而被前述第1洗涤机洗涤后的前述物品支承,
前述第1搬运装置搬运前述物品,
前述第2搬运装置搬运前述容器,
前述物品搬运设备的特征在于,
前述第2洗涤用端口被与前述第1洗涤用端口分开设置,
前述第2搬运装置进行前述容器从前述搬入用端口向前述第1洗涤用端口的搬运、前述物品被取出后的前述容器从前述第1洗涤用端口向第2搬运目的地的搬运,
前述第1搬运装置进行前述物品从前述第2洗涤用端口向第1搬运目的地的搬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搬运设备,其特征在于,
还具备第3洗涤用端口和第4洗涤用端口,
前述第3洗涤用端口被设置于与第2洗涤机对应的位置,将被前述第2洗涤机洗涤前的前述容器支承,前述第2洗涤机洗涤前述物品被取出后的前述容器,
前述第4洗涤用端口被设置于与前述第2洗涤机对应的位置,将被前述第2洗涤机洗涤后的前述容器支承,
前述第4洗涤用端口被与前述第3洗涤用端口分开设置,或前述第4洗涤用端口被与前述第3洗涤用端口共用,
前述第2搬运装置进行取出前述物品后的前述容器从前述第1洗涤用端口向作为前述第2搬运目的地的前述第3洗涤用端口的搬运、及前述容器从前述第4洗涤用端口向第3搬运目的地的搬运。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物品搬运设备,其特征在于,
将前述第1洗涤机和前述第2洗涤机排列的方向设为排列方向,将前述排列方向上的前述第1洗涤机相对于前述第2洗涤机存在的方向设为第1方向,将其相反方向设为第2方向,
前述第1搬运装置及前述第2搬运装置分别构成为能够在前述排列方向上移动,
前述第1搬运装置相对于前述第2搬运装置位于前述第1方向侧,
前述第1搬运装置的移动路径和前述第2搬运装置的移动路径在前述排列方向具有重叠的部分。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物品搬运设备,其特征在于,
还具备用于保管前述物品的第1保管部、用于保管前述容器的第2保管部,
前述第1搬运装置还进行前述物品从前述第2洗涤用端口向作为前述第1搬运目的地的前述第1保管部的搬运,
前述第2搬运装置还进行前述容器从前述第4洗涤用端口向作为前述第3搬运目的地的前述第2保管部的搬运。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物品搬运设备,其特征在于,
还具备用于保管前述物品的第1保管部、用于保管前述容器的第2保管部,
前述第1搬运装置还进行前述物品从前述第2洗涤用端口向作为前述第1搬运目的地的前述第1保管部的搬运,
前述第2搬运装置还进行前述容器从前述第4洗涤用端口向作为前述第3搬运目的地的前述第2保管部的搬运。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物品搬运设备,其特征在于,
将前述第1洗涤机相对于前述第2洗涤机存在的方向设为第1方向,将其相反方向设为第2方向,
前述第1洗涤用端口、前述第2洗涤用端口、前述第3洗涤用端口、前述第4洗涤用端口、前述搬入用端口中的前述第2洗涤用端口被设置成最靠前述第1方向侧,并且前述第4洗涤用端口被设置成最靠前述第2方向侧,
与前述第2洗涤用端口相比在前述第1方向上,仅设置有前述第1保管部和前述第2保管部中的前述第1保管部,
与前述第4洗涤用端口相比在前述第2方向上,仅设置有前述第1保管部和前述第2保管部中的前述第2保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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