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球囊扩张式鼻内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1710909426.2 | 申请日: | 2017-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7693176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05 |
发明(设计)人: | 沈碧峰;付亮辉;朱大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依奈德医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F2/82 | 分类号: | A61F2/82;A61M29/04 |
代理公司: | 上海一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66 | 代理人: | 姜龙;翁霞 |
地址: | 201613 上海市松江区中创***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扩张 式鼻内 支架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球囊扩张式鼻内支架,具体地,该鼻内支架在外力作用下扩张或收缩,自身不具有扩张或收缩的能力;鼻内支架与病变的鼻窦或鼻腔是相适形的,鼻内支架在扩张状态下,分为近端、腰部和远端,其中,近端的横截面积为S1,腰部的横截面积为S2,远端的横截面积为S3,且S2<S1且S2<S3。本发明的鼻内支架用于治疗鼻‑鼻窦炎,在手术后将该鼻内支架植入病变鼻窦或鼻腔,对鼻窦或鼻腔进行支撑,用于消除鼻窦或鼻腔的炎症、防止鼻窦或鼻腔粘膜出现黏连。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治疗鼻-鼻窦炎的医疗器械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球囊扩张式鼻内支架。
背景技术
鼻腔和鼻窦位于颅脑下面,居于咽喉与口腔上方,坐落于两眼眶之间。鼻腔和鼻窦病变常向附近组织蔓延,因而会引起各种各样的并发症。通常鼻-鼻窦炎在鼻腔检查中发现,鼻道或嗅裂处有脓性分泌物,中鼻甲及中鼻道粘膜增厚或息肉样变。对多发性鼻窦炎可作阴压置换疗法,对化脓性上颌窦炎可作上颌窦穿刺术。有鼻息肉、中鼻甲肥大、鼻中隔弯曲、腺样体肥大等机械性阻塞因素者,因妨碍鼻窦的通气和引流,使炎症难于治愈,可采用手术疗法,如鼻息肉摘除术、鼻中甲切除术、鼻中隔矫正术、腺样体切除术等,目前比较常用手术的是鼻内窥镜微创手术。
对药物治疗不理想的鼻-鼻窦炎患者,目前最常用、最有效的治疗手段是“功能性”鼻窦开放术,如FESS、鼻窦球囊扩张术(Balloon Sinuplasty),目的是通过鼻窦自然开口重建鼻窦的通气和引流。
手术是“功能性”鼻窦开放术,术后鼻窦或鼻腔内仍然有发炎的部位,可以通过生理盐水、药物冲洗。但是这样的治疗只是短暂的,药物对发炎部位作用时间很短、作用区域有限,对炎症的治疗效果不佳。而且手术后半个月时间内鼻窦和鼻腔粘膜容易出现黏连的情况,黏连会阻塞正常通气功能。
因此,临床现缺少一种对鼻-鼻窦炎术后炎症及术后粘膜黏连有效的治疗手段。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球囊扩张式鼻内支架,该鼻内支架用于治疗鼻-鼻窦炎,在手术后将该鼻内支架植入病变鼻窦或鼻腔,对鼻窦或鼻腔进行支撑,用于消除鼻窦或鼻腔的炎症、防止鼻窦或鼻腔粘膜出现黏连。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球囊扩张式鼻内支架,具体地,所述鼻内支架在外力作用下扩张或收缩,自身不具有扩张或收缩的能力;所述鼻内支架与病变鼻窦是相适形的,所述鼻内支架在扩张状态下,分为近端、腰部和远端,其中,近端的横截面积为S1,腰部的横截面积为S2,远端的横截面积为S3,且S2<S1和S2<S3;优选地,S2<S1<S3。
需要说明的是,置于病变鼻窦或鼻腔内的所述鼻内支架在扩张状态下,其形状为沙漏型或蝴蝶型等,所述横截面是指垂直于沙漏型或蝴蝶型的所述鼻内支架的中心轴线,且截面积最大的横截面。
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鼻内支架用于治疗病变的鼻窦(包括额窦、上颌窦、蝶窦、筛窦)和鼻腔,特别是用于治疗药物通常不容易到达的额窦。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鼻内支架的长度L1为10-160mm;优选地,15-150mm;更佳地,20-100mm。
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鼻内支架的最大处的直径D1≥10mm,优选地,15-30mm,更佳地,15-20mm。
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鼻内支架的最小处的直径D2≥4mm,优选地,8-15mm,更佳地,8-10mm。
在另一优选例中,所述鼻内支架的腰部设有平直段,所述平直段的长度为L2为0mm<L2<L1;更佳地,5mm<L2<L1;更佳地5mm<L2<L1-5mm。
在另一优选例中,直径为D2的区域与直径为D1的区域连接时,可以是直线连接,也可以是圆弧连接,还可以是以其他任意形状进行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依奈德医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未经依奈德医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909426.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