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试妆镜设备及其控制方法、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10936943.9 | 申请日: | 2017-10-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9658167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4-07 |
发明(设计)人: | 丁海霞;程飞;毛恺;陈远铭;王庶;蒋耀;吕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601 | 分类号: | G06Q30/0601;G09F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君以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789 | 代理人: | 谭镇 |
地址: | 英属开曼群岛大开***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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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试妆镜 设备 及其 控制 方法 装置 | ||
本申请实施例公开了试妆镜设备及其控制方法、装置,其中,所述试妆镜设备包括第一显示屏以及第二显示屏,其中,所述第一显示屏用于显示虚拟试妆过程中的主体内容,所述第二显示屏用于显示辅助性信息。通过本申请实施例,能够在线下实体店铺中提供更方便有效的商品试用。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虚拟试妆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试妆镜设备及其控制方法、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线上+线下+智能物流”全渠道一体化销售系统概念的提出及发展,使得线上的企业会到线下去开设实体店铺,线下的企业也会到线上去开设虚拟店铺,通过线上线下融合贯通,降低快递成本,实现“极速达”,进而使得消费者体验得以大幅提升。
其中,线上的企业到线下开始实体店铺的目的通常是为用户提供更真实的购物体验,使得用户能够看到商品实物,甚至还可以通过进行试用等,帮助用户进行购买决策。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在对商品进行试用时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对于口红、唇膏类商品,由于线下实体店铺提供的试用品可能只有一个或者少数几个,需要试用的不同消费者需要使用相同的试用品进行试用(化妆品类的试妆、服装类的试穿、眼镜类的试戴,等等),并且,由于需要在试用者的唇部进行涂抹,因此,可能会存在不卫生的问题。另外,对于美瞳等商品,还需要直接与眼球接触,因此,可能难以提供试用品。
因此,如何在线下实体店铺中提供更方便有效的商品试用,成为需要本领域技术人员解决的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本申请提供了试妆镜设备及其控制方法、装置,能够在线下实体店铺中提供更方便有效的商品试用。
本申请提供了如下方案:
一种试妆镜设备,所述试妆镜设备包括第一显示屏以及第二显示屏,其中,所述第一显示屏用于显示虚拟试妆过程中的主体内容,所述第二显示屏用于显示辅助性信息。
一种虚拟试妆方法,包括:
通过试妆镜设备的第一显示屏提供可选的数据对象信息,并确定用户选择的需要试妆的数据对象信息,其中,所述虚拟试妆镜中还包括第二显示屏,用于显示虚拟试妆过程中的辅助性信息;
获得人脸图像信息,并输出到所述第一显示屏中进行显示;
根据所述数据对象信息对应的试妆模型数据以及对所述人脸图像信息进行器官识别及跟踪的结果,生成虚拟图像信息;
将所述虚拟图像信息叠加在所述人脸图像内容中对应器官所在的位置处,并输出到所述第一显示屏进行显示。
一种数据对象试用方法,包括:
服务端提供试妆数据,所述试妆数据与至少一个线下实体场所标识以及试妆镜设备标识相关联,所述试妆数据中包括至少一个数据对象对应的素材信息以及辅助性信息;
接收到试妆镜设备的交互请求时,根据所述请求中携带的试妆镜设备的标识,确定对应的试妆数据,并返回给所述试妆镜设备,以用于在所述试妆镜设备的第一显示屏中显示根据所述素材信息生成的虚拟试妆过程中的主体内容,在第二显示屏用于所述辅助性信息。
一种数据对象试用方法,包括:
客户端通过扫描试妆镜设备提供的图形码的方式,向服务端提交互动请求,其中,所述试妆镜设备包括第一显示屏以及第二显示屏,所述第一显示屏用于显示虚拟试妆过程中的主体内容,所述第二显示屏用于显示辅助性信息;
通过所述服务端返回的数据提供互动结果。
一种虚拟试妆装置,包括:
数据对象信息提供单元,用于通过试妆镜设备的第一显示屏提供可选的数据对象信息,并确定用户选择的需要试妆的数据对象信息,其中,所述虚拟试妆镜中还包括第二显示屏,用于显示虚拟试妆过程中的辅助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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