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人脸识别方法及相关产品有效
申请号: | 201710941836.5 | 申请日: | 2017-10-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7832670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24 |
发明(设计)人: | 周海涛;王立中;郭子青;蒋奎;王健;惠方方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K9/00 | 分类号: | G06K9/00;G06F21/32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熊永强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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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识别 方法 相关 产品 | ||
1.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处理器,连接所述处理器的人脸图像采集装置和存储器,所述移动终端运行有安卓系统和安全系统,所述安卓系统中运行有人脸识别服务,所述安全系统中运行有人脸识别可信应用,所述移动终端运行有富执行环境和可信执行环境,所述富执行环境对应安卓系统,所述可信执行环境对应安全系统,其中:
所述人脸图像采集装置,用于采集人脸图像;
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人脸模板;
所述处理器,用于在检测到针对目标事件的人脸识别请求时,通过人脸识别可信应用执行人脸识别操作以生成匹配结果;以及通过所述人脸识别可信应用向人脸识别服务发送所述匹配结果;以及通过所述人脸识别服务根据所述匹配结果处理所述目标事件,所述人脸识别可信应用是所述移动终端的安全系统对应的可信执行环境所支持的应用中的可信应用;
所述处理器在所述通过所述人脸识别可信应用执行人脸识别操作以生成匹配结果之前,还用于通过所述人脸识别服务向所述人脸识别可信应用发送通信授权请求;以及通过所述人脸识别可信应用接收所述通信授权请求,查询到预设的服务集合中包括所述人脸识别服务,生成动态校验因子,所述动态校验因子用于校验所述人脸识别服务与所述人脸识别可信应用之间在预设时段内的通信的合法性,所述动态校验因子的加密和解密过程是由所述人脸识别可信应用完成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在所述通过所述人脸识别可信应用执行人脸识别操作以生成匹配结果之前,还用于通过所述人脸识别服务向所述人脸识别可信应用发送通信授权请求;以及通过所述人脸识别可信应用接收所述通信授权请求,查询到预设的服务集合中包括所述人脸识别服务,生成动态校验因子,所述动态校验因子用于校验所述人脸识别服务与所述人脸识别可信应用之间在预设时段内的通信的合法性;以及通过所述人脸识别可信应用向所述人脸识别服务发送所述动态校验因子;以及通过所述人脸识别服务向所述人脸识别可信应用发送携带有所述动态校验因子的人脸识别指令;以及通过所述人脸识别可信应用接收所述人脸识别指令,验证所述动态校验因子合法。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通过所述人脸识别可信应用向所述人脸识别服务发送所述匹配结果方面,所述处理器具体用于:通过所述人脸识别可信应用在所述预设时段内向所述人脸识别服务发送携带有所述动态校验因子的匹配结果。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通过所述人脸识别可信应用执行人脸识别操作以生成匹配结果方面,所述处理器具体用于:通过所述人脸识别可信应用控制摄像头采集当前用户的人脸图像;以及确定采集的所述人脸图像为真实用户图像;以及通过所述人脸识别可信应用提取所述人脸图像的人脸特征数据;以及通过所述人脸识别可信应用将所述人脸特征数据与所述安全系统的人脸模板集合中的人脸模板进行匹配,以生成所述匹配结果。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确定采集的所述人脸图像为真实用户图像方面,所述处理器具体用于:控制所述移动终端的闪光灯开启,并在开启所述闪光灯后的预设时段内连续采集当前用户的多张参考人脸图像;以及确定每张参考人脸图像中人眼的上下眼睑的距离;以及根据所述每张参考人脸图像中人眼的上下眼睑的距离确定当前用户的人眼应激变化趋势;以及检测到确定的所述人眼应激变化趋势满足预设趋势,确定采集到的所述人脸图像为真实用户人脸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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