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角柜在审
申请号: | 201711022365.4 | 申请日: | 2017-10-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80136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11 |
发明(设计)人: | H.阿贝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海同-沃克法兰兹海蒂希有限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B81/00 | 分类号: | A47B81/00;E05D5/06;E05D7/00;E05F7/00;E06B3/48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万欣;李雪莹 |
地址: | 德国阿***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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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角柜 | ||
在一种角柜、尤其厨房角柜的情形中,其带有具有门开口的柜体和在封闭门开口的闭合位置与允许接近柜体的内部空间的开启位置之间被可摆动地支承在柜体处的角柜门,其中,角柜门构造成折叠门,带有在门开口的附近借助于门支承设备被支承在柜体处的第一门元件且带有经由摆动支承器件被可摆动地支承在第一门元件处的第二门元件,其中,两个门元件的在闭合位置中从内部空间离开地指向的外侧限制外角α,该外角α在闭合位置中处在45°至180°的范围中且在开启角柜门的情形中可改变,设置有在两个门元件之间起作用的摆动角限制设备,通过其两个门元件彼此的摆动范围限制到处在45°至180°的范围中的最大外角α上。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角柜(Eckschrank)、尤其厨房角柜,其带有具有门开口的柜体和在封闭门开口的闭合位置与允许接近柜体的内部空间的开启位置之间被可摆动地支承在柜体处的角柜门,其中,角柜门构造成折叠门,带有在门开口的附近借助于门支承设备被支承在柜体处的第一门元件且带有经由摆动支承器件(Schwenklagermittel)被可摆动地支承在第一门元件处的第二门元件,其中,在闭合位置中两个门元件的由内部空间离开地指向的外侧限制外角α,该外角α在闭合位置中覆盖在45°至180°的范围中而在开启角柜门的情形中可改变。
背景技术
这样的角柜自很久以来已知。该类型的最常见的角柜具有门开口,其以90°的角度延伸从而两个门元件在闭合位置中限制为90°的外角。然而同样存在这样的角柜解决方案,在其中门元件在闭合位置中占据不同于90°的角度、例如锐角或钝角。
在开启折叠门的情形中,两个门元件在闭合位置中已经彼此占据的外角一般而言变化。因为用户一般而言为了开启抓住第二门元件且将该第二门元件拉向自己,外角一般而言在开启折叠门的情形中由在闭合位置中所占据的角度位置(例如90°)增大。如果折叠门然后又被闭合,则用户一般而言又抓住外部的第二门元件。在将折叠门摆入到闭合位置中的情形中然而存在如下危险,即,一旦在两个门元件之间的外角在摆入的情形中大于两个门元件在闭合位置中彼此占据的外角,外部的第二门元件撞击在毗邻的柜子或柜子部分(Schrankteil)的柜门处且在此损伤柜门的在该处存在的把手或甚至正面。
尤其地,如果两个门元件在闭合的情形中彼此占据非常大的(例如大于150°的)外角或甚至占据与180°的外角彼此对齐的定向,存在如下危险,即,不合适的操纵导致在毗邻的柜子或柜子部分处的这样的损伤。
发明内容
因此,本发明的任务是创造一种开头提及的类型的角柜,在其中毗邻到角柜处的柜子或柜子部分的损伤的危险相对于由现有技术已知的角柜被降低。
该任务通过一种带有独立权利要求1的特征的角柜解决。本发明的改进方案在从属权利要求中示出。
根据本发明的角柜通过以下方式出众,即,设置有在两个门元件之间起作用的摆动角限制设备,通过该摆动角限制设备两个门元件彼此的摆动范围被限制到处在45°至180°的范围中的最大外角α上。
通过摆动角限制设备,最大外角被限制在45°与180°之间的范围上,由此第二门元件的自由摆动不可经由围绕第一门元件的摆动支承器件实现超出该范围。适宜地,所调整的或待调整的最大外角α的值取决于两个门元件在闭合位置中彼此占据的外角α。适宜地,最大外角是不同于两个门元件在闭合位置中彼此占据的外角。在两个门元件的闭合位置中的90°的外角的情形中如下不是必要的,即,将最大外角限制到90°上,而是该限制可处在超过90°的角度的情形中。如下是重要的,即,对于用户而言显而易见的是,两个门元件彼此的摆动距离(Schwenkweg)被限制。如果用户因此应通过手操作(Handhabung)第二门元件闭合折叠门,则第二门元件的自由的可动性被限制,由此合适地闭合折叠门的信号被给予用户,由此在毗邻柜子或柜子部分处的损伤的危险被降低。
在本发明的一种改进方案的情形中,最大外角处在70°至170°的范围中。特别优选地,最大外角α处在110°至140°、尤其115°至135°的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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