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智能提醒器在审
申请号: | 201711168091.X | 申请日: | 2017-11-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7894835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10 |
发明(设计)人: | 陆汉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陆汉明 |
主分类号: | G06F3/01 | 分类号: | G06F3/01;G06F3/1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5300 浙江省宁波市慈***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智能 提醒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提醒器,具体是一种智能提醒器。
背景技术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有这样的经历,刚刚说起过的事情过一段时间后就想不起来了,或者刚刚打算去做的一件事情结果在突发的事情发生后或者离开或者改变一个环境后就忘记了。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为了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了一种智能提醒器。
本发明采取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智能提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提醒器本体外安装有声音传感器、扬声器、传感器、距离传感器、电源开关、显示屏、操作按钮、外接电源插口和指示灯,所述提醒器本体内安装有主控板和充电电池;
所述声音传感器有多个,用于实时感测周围的声音;
所述传感器有多个,用于感测所述智能提醒器附近的用户的位置信息,包括距离传感器、影像传感器、红外测温传感器及/或GPS传感器;
所述距离传感器有多个,用于感测用户手掌的运动,当用户手掌在所述距离传感器下方滑过时,主控板会自动保存下用户手掌滑过前1秒~120秒声音传感器接收到的声音讯息,并在所述传感器感测到用户准备离开时将这段声音讯息通过扬声器播放出来。
上述提醒器本体内安装有无线通讯模块,所述无线通讯模块通过导线与主控板相连。
上述提醒器本体外安装有太阳能发电板,所述太阳能发电板有多个,所述太阳能发电板通过导线与主控板相连。
上述声音讯息的时间长短可以通过显示屏和操作按钮设置。
上述声音讯息的时间长短可以通过无线通讯模块来设置。
上述声音讯息有多条时,会根据时间依次储存到主控板上的储存装置内,在传感器感测到用户准备离开时则依次播放储存的多条声音讯息。
上述提醒器本体外安装有固定夹,所述固定夹用于将所述智能提醒器固定安装在物体上,所述智能提醒器和固定夹的制作材料采用金属、塑料、木材、橡胶中的一种或几种。
上述提醒器本体外安装有摄像头,所述摄像头通过导线与主控板相连,所述摄像头用于实时记录所述智能提醒器周边的视频信息,用户可以通过在距离传感器下的手势运动来保存视频信息,该功能可以通过显示屏和操作按钮设置或通过无线通讯模块来设置。
上述声音传感器在接收到大于等于一定分贝值的声音时,会自动在主控板上储存下接收到该声音前后1秒~120秒声音传感器接收到的声音讯息。
上述该声音的分贝值为:50分贝~130分贝。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所述智能提醒器可以在用户准备离开时将用户所说的且通过手势确认过的重要事情再重复一遍,这样用户就不会再担心自己在离开或转变环境时而遗忘重要的事情了,另外所述智能提醒器内安装的无线通讯模块还能将用户的智能设备与所述智能提醒器相连接,在连接成功后,还可以将所述智能提醒器内记录下的声音讯息远程传输到用户的智能设备上,用户在自己的智能设备的APP中也可以获取相应的提醒服务;并且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所述智能提醒器还会自动记录下所述智能提醒器周围该事件发生前后1秒~120秒的声音讯息。
附图说明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说明书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的前视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的后视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侧视图。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俯视图。
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提醒器本体,2-声音传感器,3扬声器,4-传感器,5-距离传感器,6-电源开关,7-显示屏,8-操作按钮,9-外接电源插口,10-指示灯,11-主控板,12-无线通讯模块,13-充电电池,14-固定夹,15-太阳能发电板,16-摄像头。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发明。
如图1~6所示,为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
一种智能提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提醒器本体1外安装有声音传感器2、扬声器3、传感器4、距离传感器5、电源开关6、显示屏7、操作按钮8、外接电源插口9和指示灯10,所述提醒器本体1内安装有主控板11和充电电池13;
所述声音传感器2有多个,用于实时感测周围的声音;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陆汉明,未经陆汉明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168091.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