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超声雾化电子烟用烟弹和超声雾化电子烟在审
申请号: | 201711171515.8 | 申请日: | 2018-02-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0122925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16 |
发明(设计)人: | 彭新辉;尹新强;郭小义;谭新良;易建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长沙正奇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3113 | 代理人: | 卢宏 |
地址: | 410007 湖南省***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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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烟 导液件 超声雾化 壳体 烟弹 下表面 支持件 被支持件 支撑 储液件 抽吸 底部开口 壳体内部 器具结构 平面状 超声 漏油 伸入 制作 体内 | ||
1.一种超声雾化电子烟用烟弹,包括壳体(1)和导液件(3),所述壳体(1)内设有储液件(5),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的底部开口,所述壳体(1)的底部下方设有用于支撑导液件(3)的支持件(4);所述导液件(3)的一部分被支撑在支持件(4)的下表面上,导液件(3)被支持件(4)下表面支撑的部分为平面状或条状中的一种,导液件(3)被支持件(4)下表面支撑的部分与支持件(4)间设有空隙;所述导液件(3)的剩余部分伸入壳体(1)内部并与储液件(5)接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雾化电子烟用烟弹,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的底部开口处设有向壳体(1)内凹进的内折孔(9)。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超声雾化电子烟用烟弹,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持件(4)上开设有进气孔(6),所述进气孔(6)处固定有向上伸出的支柱(12),所述支柱(12)通过壳体(1)的底部开口伸入壳体(1)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超声雾化电子烟用烟弹,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柱(12)内设有与进气孔(6)连通的烟雾通道(2),所述烟雾通道(2)内设有大粒子凝聚件(7)。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超声雾化电子烟用烟弹,其特征在于,所述大粒子凝聚件(7)的形状为网状、倒塔状、斜片错搭状中的至少一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雾化电子烟用烟弹,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的顶部开口;所述壳体(1)的顶部可拆卸地固定有封口盖(11),所述封口盖(11)上开设有出气孔(1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雾化电子烟用烟弹,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液件(3)由天然纤维、玻璃纤维、石英纤维、陶瓷纤维、芳纶纤维、纸、无纺布、烟草纤维、碳纤维、石墨纤维中的一种或多种材料制成。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雾化电子烟用烟弹,其特征在于,所述储液件(5)由天然纤维或其制品、人造纤维或其制品、烟草材料、多孔材料中的一种或多种材料制成。
9.一种包括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超声雾化电子烟用烟弹的超声雾化电子烟,还包括超声振动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声雾化电子烟与烟弹相互匹配;所述烟弹导液件(3)的与超声振动部件的振动表面接触的面积不超过超声振动部件振动表面总面积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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